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备选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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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1
发布于
河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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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备选库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98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拓宽业主选择施工企业范围,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我局计划公开选取施工企业,建立南和区维修资金使用施工企业备选库。具体事宜如下:

一、企业报名条件及要求

1.本次报名企业要求为邢台市范围内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他国家规定的应当具备的有效许可和证书。

施工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电梯维修施工。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的安装、改造、修理许可;

(4)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小区道路照明工程。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小区绿化。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资质证书以国家最新规定、要求为准。

2.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二、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入库申请;

2.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企业法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等证书;

5.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维修资金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中标通知书或承建项目合同(3年内);

7.河北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板块等查询记录;

8.其他相关材料;

三、企业入库流程

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

1.申请入库企业按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公告要求,递交所需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将通过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或政府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4.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企业录入备选库。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受理报名,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名地点: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股(住建局403室)

3.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梁建恒

4.电子邮箱:nhqzjjrqb@163.com

附件:1.入库申请

2.委托书

3.承诺书

施工企业附件.docx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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