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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榆林市横山区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关于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办理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函》(横能服函[2025]46号),CB8-南清管站单井管线建设项目共需临时使用榆林市横山区二石磕林场管理的国有林地1.0551公顷(合15.83亩),其中 1.0542 公顷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0.0009 公顷为疏林地(横山区2023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成果数据)。林地补偿费标准按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第16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林地补偿费0.12万元/亩,使用期为2年,共计补偿费 3.7992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现已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CB8-南清管站单井管线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事项进行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请有关部门、组织、公民有异议的,请予以反馈。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 |
榆政林审发〔2025〕193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兴路南轻工路东侧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946983808@qq.com
附件: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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