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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0 来源: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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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 中 小】打印根据《灵川县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灵政办〔2013〕175号)规定,灵川县自然资源局拟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单位:公顷、万元)
| 宗地编号 |
受让人 |
宗地分摊面积 |
土地用途 |
年限 |
出让价格 |
| 45*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065 |
蔡军 |
0.001373 |
普通商品住房 |
70年 |
0.1489 |
| 宗地坐落 |
灵川县一中路口(桂林市税务票证印刷厂)2幢1单元5层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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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号 |
桂(2019)灵川县不动产权第00109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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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按灵政办〔2013〕175号规定,该宗地为房改房上市补办协议出让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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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为蔡军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灵川县灵川镇驿南路35号 邮政编码:541299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韦先生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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