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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炼油厂中小修材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延安炼油厂中小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
二、项目地址:陕西省洛川县交口河镇
三、项目名称:供排水车间油气分离器
四、采购内容:油气分离器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和注册地址:陕西浩博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88号天鼎工业园区-18号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本次采购为原有设备的后续零配件供更换,由于兼容或统一规格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
七、专业人员对唯一性具体论证意见:经三名专业人员论证,此项目具有唯一性
1、孙国强,供排水车间,中级工程师
2、吴毅,供排水车间,副高级工程师
3、毕刘安,供排水车间,副高级工程师
八、公示期:三日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延安炼油厂物资采供部:白小平,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yalycwzcgb@163.com
延安炼油厂机动设备部(监督部门):李军,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炼化公司物资管理部(上级专业管理部门):高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异议的受理方式:对该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有异议的, 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上级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所提异议的内容;
3.相关诉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