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案件诉讼律师代理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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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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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案件诉讼律师代理服务的公告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石财发〔2024〕42号)的相关要求,为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案件诉讼律师代理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购买案件诉讼律师代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三、主要内容

接受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的全权委托,通过法律等途径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林支公司追讨费用908925元。

四、预算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贰万元整)。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五、承接标准

(一)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律师事务所证照齐全,具有法律诉讼工作经验。

六、购买方式

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进行采购。

(一)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情况等;

3.以往参与法律顾问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4.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

(二)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团队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执业年限,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二)17:00前,报送至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石林县石林南路302号石林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基金管理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7796179。

经评审选定的律师事务所,我局将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与其正式签署法律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对未入选律师事务所不另行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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