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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阀类和密封件生产基地项目 |
创业路16号 |
皮斯顿压缩机(常州)有限公司 |
常州长隆环境科技公司 |
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在创业路16号,租用生产厂房,实施阀类和密封件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压缩机气阀118万套、气量调节阀零部件118万套、密封件产品30万套和防爆阀装配零部件30万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激光切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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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限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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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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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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