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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发改审批字〔2026〕166号
关于黎川县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中医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中医文〔2026〕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中医医院申报,项目代码:2606-36*开通会员可解锁*-336589。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中医医院泰博路86号。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平面吊顶天棚809.4平方米,金属塑钢门12平方米、块料墙面95.74平方米、塑胶地面823.96平方米、墙、柱面装饰板361平方米、配线1569.68米、配管1284.54米、块料楼地面67.76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3.81万元,其中建安费71.16万元,其他费用2.6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不足部分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