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川县龙安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综合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5-15
发布于
江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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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发改审批字〔2026〕1号

关于黎川县龙安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综合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省黎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龙安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综合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供销文〔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龙安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综合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龙安供销合作社升级改造综合服务建设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江西省黎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申报,项目代码:2601-36*开通会员可解锁*-505987。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龙安供销合作社。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钢构棚仓库面积355.2平方米;2、排水沟44.4米,排水沟铸铁盖板27.4米;3、地面硬化115.77平方米;4、墙面抹灰、油漆69.6平方米;5、墙面装饰板292.39平方米;6、门窗、水电、消防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6.0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一月五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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