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新能源分公司窑坡山等 40 个场站视频
监控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能源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部署在信息外网,具备
现场视频实时查看、设备远程控制、状态实时监控等功能。目前,视频监控系统
已接入视频监控约 4878 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平台中部分场站视频监控出现设
备频繁掉线、延迟上线、接入协议不兼容、在线识别不准等情况,制约集中监控
与管理效率,无法及时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需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平台进行系
统功能性升级。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要求》
中的视频监控资源“应接尽接”且在线率应不低于 90%的要求,现拟对新能源分
公司原 35 个场站离线视频监控点进行整改,并将 5 个新置入场站实现视频监控
覆盖。
本项目根据招标结果与各项目公司签订执行合同。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性升级;
(2)完成新能源分公司 35 个场站离线视频监控点整改,确保在线率达到集
团公司要求 90%;
(3)完成大路铺风电场、河路口风电场、大栗湾光伏电站、冷溪山风电场、
汝城猴古坳 5 个新置入场站视频监控覆盖。
2.3 计划工期
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具体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
准。
./tmp/3b2e9e79-6fd5-4f3a-8a4f-f7e522918c1f-html.html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或报价;
3.1.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
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
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3.2.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平台”系统厂商(杭州海康威视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接入服务承诺函,否则不予采纳。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电力行业 2 个及以上信息化系统集成相关
业绩,(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必须提供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
/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
件)。
./tmp/3b2e9e79-6fd5-4f3a-8a4f-f7e522918c1f-html.html3
3.5 项目经理
3.5.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
缴纳连续 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 应有 2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1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1 年
以上的项目经理。
3.6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6 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tmp/3b2e9e79-6fd5-4f3a-8a4f-f7e522918c1f-html.html4
(10)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
账号并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8 日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费用金额详见电能易购招标采购
平台。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
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微信在线支付)→
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慧智签 app 办理: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慧智签 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
成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 App Store 或安卓应
用商店下载"慧智签"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
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
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
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1
./tmp/3b2e9e79-6fd5-4f3a-8a4f-f7e522918c1f-html.html5
或
400-810-7799 转 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5592(一
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信息服务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
标→招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
下载招标文件。
5.现场踏勘
不适用于本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上午 10
点(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
"慧智签"手机 APP,在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参与开标或查看开标结果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结束后,
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端集中解密。)。
6.2 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
投标保证金。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电力设备信息网(
www.cpeinet.com.cn)和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
(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及地址
8.1 招标人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 188 号
联系人:瞿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tmp/3b2e9e79-6fd5-4f3a-8a4f-f7e522918c1f-html.html6
电子邮件:wlzbcg188@163.com
8.2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路 150 号 五凌大厦
项目单位联系人:伍淼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
(签名) (盖章)
202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