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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脑科医院总务科就南京脑科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京脑科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
二、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国卫医发〔2015〕2号)“营造温馨就医环境,提供多种便民措施”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回报社会”的宗旨,现拟在医院指定区域放置共享充电宝,给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人性化服务。
本项目投放范围包括南、北院区门诊等相关区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须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社会机构、团体组织等;
(2)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责任险、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充电宝设备采用的阻燃材料防火性等项目或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及相关质量安全认证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调研时间:见调研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调研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脑科医院官网(院务公开-招标信息)(网址: http://www.c-nbh.com/)有关本调研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告导致延误调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老师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64号南京脑科医院总务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