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灵山县那隆镇钦江北侧A地块
发布时间: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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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5年灵山县那隆镇钦江北侧A地块
公示单位 灵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2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2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 地块面积(m2) 7411.77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高兰村委会
经度 109.110858 纬度 22.331054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灵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单位联系人 周鸿铭 单位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周鸿铭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灵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陈振浩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文峰路39号
报告主要结论

<p style="margin-top:5px;margin-right:0;margin-bottom:5px;margin-left:0;text-indent:37px;line-height:29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2025年灵山县那隆镇钦江北侧A地块位于灵山县那隆镇高兰村委会,地块南侧接果园地,西侧接城镇道路,北侧接33米道路,东侧接20米规划路,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为109.110858°,22.331054°,总用地面积为7411.77平方米,折合11.1177亩。地块利用历史为水田,实际至今未开展过建设施工活动,地块内目前现状</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为部分已平整、部分种植果树及其它农作物</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span></p><p style="margin-top:5px;margin-right:0;margin-bottom:5px;margin-left:0;text-indent:37px;line-height:29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根据土地利用规划,调查地块现已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span><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本次调查得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可知,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span></span></p><p style="margin-top:0;margin-right:0;margin-bottom:0;margin-left:0;text-indent:37px;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29px"><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通过地块资料收集分析、周边污染源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对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了解到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仅为种植水稻等其它农作物,该地块内目前为</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部分已平整、部分种植果树及其它农作物</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地块露出的土壤未有异常,无异常气味</span><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现场未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储罐或厢罐,无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未有污渍、化学品腐蚀和泄漏痕迹,现场未闻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无地上和地下储罐,地块内无危险废物堆积现象。</span></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 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管道、沟渠或渗坑,没有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无可能的土壤污染源。对当地</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村干部</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letter-spacing: 0;font-size: 19px">进行了访谈,访谈结果与前述调查结果一致。本次调查判断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按规划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span></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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