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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6〕33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龙湾区文昌单元HX-22-B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温州市龙湾区文昌单元HX-22-B21地块 |
宗地面积: |
4061.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村、上垟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且≤1.55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 |
≤24米 |
用地用海分类: |
商务金融用地 |
| 起始价: |
171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 |
34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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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本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具体出让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G2026-030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6]规划条件0098号)为准,建设要求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要求》([2026]建设要求0029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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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若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中明确。
(三)竞得人如需成立新公司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3楼)
联系电话:
资规联系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朱女士
服务联系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李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