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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D-16地块的补充公告
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D-16地块公告附件中发现内容存在文字表述错误或遗漏的,现对该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原挂牌公告附件《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中第三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四)修改为:“乙方承诺,本宗地自达产验收年度次年起连续5年,每年亩均税收不低于22万元”
挂牌文本其他条款中若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以此版本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充!
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上发布。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