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关于苍南工业园区08-2-1地块的补充公告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联合发布苍南工业园区08-2-1地块挂牌出让公告(苍资规告字[2025]45号),现补充出让公告第五点,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苍南工业园区08-2-1地块建设管理合同》,在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并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苍南工业园区08-2-1地块建设管理合同》及银行保函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须知第三点,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联系人:朱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出让须知第六点,挂牌出让程序,(五)签订合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苍南工业园区08-2-1地块建设管理合同》,在签订《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履约保证金),并持《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苍南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苍南工业园区08-2-1地块建设管理合同》及银行保函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