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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套扬声配件设计及制造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嵊义线新锐·万马(嵊州)智造产业园10#-1厂房 |
嵊州市悠扬电声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250万元,租用嵊州市惠音电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嵊义线新锐·万马(嵊州)智造产业园10#-1厂房实施年产1000万套扬声配件设计及制造项目,10#厂房共5层,本项目仅租用第1层,厂房租赁面积共1500m2,项目采用打浆、配浆、沉浆、热压成型、冲切、涂胶、压搭、烘干、检验入库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打浆机、全自动沉浆机、半自动沉浆机、冲床、空压机、水泵、真空泵、烘道、浆料桶、热压机、涂胶机、压搭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套扬声器配件的生产规模。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至甘霖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 废气:胶水废气和热压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次品、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捞浆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绍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09、D10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