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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市松陵造船有限责任公司船舶绿色循环技改项目 |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朱尉村谢家岸头自然村 |
绍兴市松陵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
随着船舶业废船绿色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绍兴市松陵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20万元,利用现有租赁的1280平方米厂房(9#船台)作为本项目实施地,原项目租赁之舟船舶厂房及码头面积不变,仅对9#船台进行改建,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朱尉村谢家岸头自然村实施船舶绿色循环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按照公众参与要求,在项目附近村委和小区、网站进行了公示,项目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项目纳管前清洗废水、舱底水、含油污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油箱清洗,废水浓度较高后作危废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由绍兴天丽清洁服务公司清运进入绍兴市环卫处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最终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纳管后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配套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吸气罩连接处配备可伸缩软管,可高低调节吸风罩位置,净化后的烟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采用车间隔音、设备减振,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等措施来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由资质单位综合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绍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09、D10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