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拟对浙江奇顺包装容器有限公司金属钢塑复合新型材料容器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4
发布于
浙江绍兴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属钢塑复合新型材料容器智能制造项目

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康庄路,南至中清大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北至沧海路

浙江奇顺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康庄路,南至中清大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北至沧海路,引用智能裁剪设备、激光缝焊机、一体化陶化线、全自动油性内喷烘干线等智能自动化生产设备,实施金属钢塑复合新型材料容器智能制造项目,形成年产2.5亿平方米高档激光镭射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外涂喷漆废气经过多级水帘净化装置后再与外涂调漆房废气、外涂烘干废气、丝印废气、热转印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内涂喷漆废气经过多级水帘净化装置后再与内涂调漆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内涂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吹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废水: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回用,不排放;磨边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石英砂过滤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地面冲洗,不排放;脱脂硅烷化表面处理废水、漆雾水帘及喷淋废水、地面拖洗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粪便废水)一起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厌氧池+好氧池+MBR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做好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4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