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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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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360 万套新能源汽车底盘轻量化关键部件项目 |
马山街道,东至8#路,南至横湖江,西至石砂江,北至规划地块 |
绍兴金江机械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绍兴滨海新区马山街道大潭路 28号绍兴泽盈半导体有限公司3号北首厂房,购置丝网印刷机、自动贴膜机、VCP 电镀铜线等设备,实施柔性线路增材制造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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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电泳废气和烘干废气、久美特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抛丸废气、切割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 废水:生产废水经“调节+中和+混凝沉淀+氧化”处理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厂区建好后做好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