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朔城区2026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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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渔业生产实际,现公开向全区有意向实施主体申报建设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建设要求

以绿色循环、集约高效、精准可控、节水节地养殖为主攻方向,以陆基池(桶)循环水养殖、温室渔菜综合种养(鱼菜共生)为主要模式,建设一批鲈鱼、南美白对虾、鳟鱼、鲟鱼等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净化、杀菌消毒、脱气增氧等水处理技术集成,实现85%以上养殖水循环利用。

二、建设内容

(1)新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支持建设新型陆基养殖池(桶),配备保温设施、精准投饲、智能增氧、起捕采收、水质监控、环境调控、循环水净化处理、杀菌消毒、水体循环和控温等设施装备,搭建物联网系统等。

(2)改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支持养殖内循环设施改造,陆基养殖池(桶)及与排污系统配套的沉淀池、过滤池、生物净化池更新改造,配备循环水净化处理设备、水质监测、环境调控、投饲增氧设备,搭建物联网系统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体为省内已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

(2)项目主体近三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为 100%(未被抽检年份视同合格);

(3)项目主体具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证明且自筹资金有保障;

(4)原则上单个主体新改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水体1500m3以上。

四、补助标准

新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每立方养殖水体补助500元;改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每立方养殖水体补助200元,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不超过150万元。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概况。

3.申报新建或改造项目实施(建设)方案。

4.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合法用地手续或用地备案手续、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

6.自筹资金保障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报程序

新建或改造工厂化渔业养殖场的申报认定要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研究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

七、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20日

联系人:张鲜花  *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料提交地点:朔城区农业农村局3楼办公室

请申报单位务必在报名时间内提出申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上报相关资料一式三份。

                   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朔城区2026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申报表                                                     

申报单位

法人

代表

养殖场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规模

电子邮箱

实施内容简介

申请

单位

意见

本单位申请新建(改造)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将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年月日

区农业农村

部门意见

年月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