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关于艺术中心负一楼同心小剧场演出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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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01
发布于
广西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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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艺术中心负一楼同心小剧场的功能配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与演出保障水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5〕76号)文件精神,我馆拟采购同心小剧场专业演出设备。现根据相关规定,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询价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二)项目名称:艺术中心负一楼同心小剧场演出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项目实施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艺术中心负一楼同心小剧场。

(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实施要求

供应商须完成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等全流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专业舞台灯光系统1套、舞台音响系统1套、视频与LED显示系统1套、中控系统1套。

(二)质量要求:所有设备须为全新原厂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剧场使用规范,并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资料。

(三)安装调试:按现场条件规范完成安装布线与系统调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音画效果达标。

(四)培训服务:对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开展操作与维护培训,保障设备正常使用。

(五)售后保障: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响应及时、维修到位。

(六)成果交付: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交付全套设备资料、操作手册、保修凭证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照合法有效。

(二)具备舞台灯光音响、LED显示系统等演出设备的销售、安装相关经验。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文件相关要求

(一)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项目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参数说明、业绩/资质证明材料。

(二)制作与密封要求

1. 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2. 报价文件需整体密封提交,密封袋表面需清晰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递交相关信息

1. 递交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2. 递交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艺术中心四楼。

3. 联系人:庞晓华。

4.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予以拒收。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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