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金秀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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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7
发布于
广西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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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开展金秀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的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

三、项目概况

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12号1栋印刷厂住宅楼、功德路13号1栋食品公司住宅楼、解放路55号2栋土产公司住宅楼、解放路54号供销社4号楼、灵香路37号2栋艺术团住宅楼等5栋危旧房实施改造(共52套,建筑面积共40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构加固补强、屋顶防水改造、外墙面防水改造、楼梯间、水电管线、排水沟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附属配套设施的改造等。

四、采购内容及成果要求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金秀县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服务单位依据本合同、国家及行业标准、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检测委托单,完成《检测项目清单》(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检测工作,主要包括:检测前期团队组建与方案制定、仪器设备准备;现场抽样、检测操作及样品转运;实验室样品分析与数据处理;定期提交进度报告、配合检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成果要求乙方完成检测后,向甲方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成果文件,满足甲方质量评估、验收及备案需求。成果文件含核心《工程检测报告》、抽样记录等辅助资料及对应电子文件,需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格式规范、签章齐全。乙方应按约定时限提交指定数量的纸质及电子文件,对甲方合理修改意见需及时响应并完善。

质量要求:乙方需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质量及成果文件质量达标:具备合法检测资质且在资质范围内作业,检测团队及人员满足专业资质要求;仪器设备经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实验室环境符合标准;检测过程严格遵循规范,实行数据三级复核制度;成果文件客观公正,乙方对检测质量终身负责,因自身原因导致成果不准确或引发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及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单个检测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对应的《工程检测报告》并提交甲方;全部检测项目完成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全套成果文件(含纸质版及电子版)并交付甲方。若甲方提出成果文件修改或补充需求,乙方应在收到修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其他要求:/

五、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1.92万元。采购控制价包含税费等,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响应文件需提供材料

(一)报价表(报价均含税费等)

(二)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人有效资质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须出具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该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八、报名时间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天8:00-12:00,15:00-18:00。以书面形式密封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确定供应商的方法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响应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技术人员力量和设备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并最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供应商。

十、发布方式

本公告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公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城北西路一巷

联系人:杨海林,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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