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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3*开通会员可解锁*013000000/2*开通会员可解锁*05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动态 |
来源: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凝固力公司模温机项目 |
太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郭村西334米处现有厂区内 |
山西凝固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欣瑞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改造复合板生产线车间为万级无尘车间,购置模温机96QA四台。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 |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 2.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3.拆除现有聚氨酯复合板生产线熟化工序电加热烘道设备。 4.模温机解热介质为导热油,燃料为天然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14米。 5.办公生活依托现有设施,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6.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模温机设备区域地面均进行重点防渗区处理,膨胀罐、储油罐处设置0.2m围堰,防止发生泄漏事件。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7.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 8.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9.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0.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2 |
橡胶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太谷区胡村镇胡村东南750米处现有厂区内 |
山西龙成玛钢有限公司 |
山西煤甘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改建2500平米现有厂房,购置安装密炼机、开炼机、提升机、胶片冷却线、修边机、胶料晾胶架、裁切机、油压成型机(硫化机)、橡胶射出成型机(注射机)、预成型机,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等。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加工1400吨橡胶制品。 |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乎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件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各项要求。 2.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3.本项目原料采用三元乙丙原胶,不使用废旧橡胶。 4.配料台、密炼机上料口分别配套顶吸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5.密炼机出料口、开炼机上方配套顶吸式集气罩+催化燃烧RCO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6.硫化机配套顶吸式集气罩+催化燃烧RCO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7.办公区冬季采暖利用空调,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生产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放的含盐清净废水全部回用于厂区现有项目混砂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包装袋(促进剂包装)、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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