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6年4月20日拟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点击数:0 发表时间:2026-04-23
发布时间: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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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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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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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铸件表面处理及树脂砂生产项目

太谷区胡村镇朝阳村北740米处现有厂区内

山西宏坊电力金具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晋昇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电泳处理生产线、一条树脂砂原料(再生砂)生产线,对企业现有铸造工序生产的部分水暖(沟槽)(铁铸件)进行电泳处理及对现有砂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废砂进行再生处理,配套相关公用和环保设施。该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加工3000吨水暖(沟槽)(铁铸件)电泳铸件,年产6000吨树脂砂原料(再生砂)。项目建设均用于现有工程。不涉及新增铸造产能。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贮存点、酸洗池等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2.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件企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各项要求。

3.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4.电泳水池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固化烘干通道进出口分别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两边接地设置围挡,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5.砂处理线建设全封闭斗提机及运输走廊,破碎机、筛分机、冷却床、研磨机进口处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下方落料点设置抽气口及管道,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6.焙烧炉使用天然气加热,加装低氮燃烧装置,焙烧炉进口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下方落料点设置抽气口及管道,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配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7.办公生活依托现有设施,采暖依托原有供热系统,利用中频电炉余热进行供热。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电泳喷淋热水、冷热一体恒温机、高温固化、旧砂预热均采用电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生产中喷淋热水洗、超声波除油、喷淋水洗、纯水洗、电泳水池、UF水池(UF0-2水池为UF超滤过程,使用纯水,产生浓液回用于电泳水池,产生的滤液回流到 UF水洗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电泳涂料排口,定期收集电泳涂料,回用于电泳水池。)、喷淋纯水水洗等工序废水经集中水池收集后,统一由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混砂工序。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清洁。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混砂。

整条电泳生产线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槽体周围建设导流沟渠用于收集淋控水,收集后人工用泵将其送往本段或上阶段工序水池。

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砂工序;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槽渣、废超滤膜、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纯水制备的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滤料、电泳涂料废包装桶均由生产厂家回收。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2

电捕焦油资源化利用及厂区扩建项目

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约820米处

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晋昇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增2台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自身工艺产生的电捕焦油75t/a,扩建员工宿舍1300㎡及成品库车间900㎡,装修现有办公大楼,重建厂区大门。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现有工程电捕焦油收集箱、电捕焦油器等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电捕焦油收集箱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内的相关要求建设围堰。同时加强废焦油转移过程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现有6台电捕焦油器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电极、密封件,优化供电系统,确保捕集效率稳定在95%以上;更换泄漏的收集管道,采用耐腐蚀、高密封性管道,完善管道接口密封措施,杜绝沥青烟泄漏,同时定期对电捕焦油器运行参数(电压、电流)进行监测记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2.电捕焦油属于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范开展全流程管理。并且本项目资源化利用的废焦油仅限于本公司现有工程产生的75t/a,禁止接收利用任何外单位(包括其他炭素企业、焦化企业等)产生的废焦油。

3.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炭素企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各项要求。

4.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5.焦油储罐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6.焦油喷射器系统全程电伴热保温并覆保温层,防止焦油冷凝堵塞。

焦油喷射器燃烧废气与焙烧炉废气一起引入1套SNCR脱硝+喷淋脱硫+高压电捕焦油+湿电除尘器+电捕焦油器+脱硫塔+湿电除尘器组合装置,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45米。

7.办公生活采暖依托原有供热系统,利用烟气余热进行供热。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项目生产不用水,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冷却成型水池补水。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托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公司现有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电捕焦油器捕集的电捕焦油,收集回用至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3

电捕焦油资源化利用项目

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约750米处

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公司

山西晋昇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增1台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自身工艺产生的电捕焦油60t/a。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现有工程电捕焦油收集箱、电捕焦油器等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电捕焦油收集箱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内的相关要求建设围堰。同时加强废焦油转移过程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现有3台电捕焦油器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电极、密封件,优化供电系统,确保捕集效率稳定在95%以上;更换泄漏的收集管道,采用耐腐蚀、高密封性管道,完善管道接口密封措施,杜绝沥青烟泄漏,同时定期对电捕焦油器运行参数(电压、电流)进行监测记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2.电捕焦油属于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范开展全流程管理。并且本项目资源化利用的废焦油仅限于本公司现有工程产生的60t/a,禁止接收利用任何外单位(包括其他炭素企业、焦化企业等)产生的废焦油。

3.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炭素企业绩效分级C级指标各项要求。

4.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5.焦油储罐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6.焦油喷射器系统全程电伴热保温并覆保温层,防止焦油冷凝堵塞。

焦油喷射器燃烧废气与焙烧炉废气一起引入1套SNCR脱硝+喷淋脱硫+高压电捕焦油+湿电除尘器+电捕焦油器+脱硫塔+湿电除尘器组合装置,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45米。

7.办公生活采暖依托原有供热系统,利用煅烧炉余热进行供热。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项目生产不用水,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冷却成型水池补水或厂区洒水抑尘。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现有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电捕焦油器捕集的电捕焦油,收集回用至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铸件表面处理及树脂砂生产项目

太谷区胡村镇朝阳村北740米处现有厂区内

山西宏坊电力金具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晋昇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电泳处理生产线、一条树脂砂原料(再生砂)生产线,对企业现有铸造工序生产的部分水暖(沟槽)(铁铸件)进行电泳处理及对现有砂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废砂进行再生处理,配套相关公用和环保设施。该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加工3000吨水暖(沟槽)(铁铸件)电泳铸件,年产6000吨树脂砂原料(再生砂)。项目建设均用于现有工程。不涉及新增铸造产能。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现有工程危险废物贮存点、酸洗池等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2.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铸件企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各项要求。

3.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4.电泳水池设置顶吸式集气罩,固化烘干通道进出口分别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两边接地设置围挡,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5.砂处理线建设全封闭斗提机及运输走廊,破碎机、筛分机、冷却床、研磨机进口处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下方落料点设置抽气口及管道,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6.焙烧炉使用天然气加热,加装低氮燃烧装置,焙烧炉进口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下方落料点设置抽气口及管道,以上废气引入同一套配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7.办公生活依托现有设施,采暖依托原有供热系统,利用中频电炉余热进行供热。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电泳喷淋热水、冷热一体恒温机、高温固化、旧砂预热均采用电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生产中喷淋热水洗、超声波除油、喷淋水洗、纯水洗、电泳水池、UF水池(UF0-2水池为UF超滤过程,使用纯水,产生浓液回用于电泳水池,产生的滤液回流到 UF水洗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电泳涂料排口,定期收集电泳涂料,回用于电泳水池。)、喷淋纯水水洗等工序废水经集中水池收集后,统一由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混砂工序。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清洁。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混砂。

整条电泳生产线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槽体周围建设导流沟渠用于收集淋控水,收集后人工用泵将其送往本段或上阶段工序水池。

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砂工序;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槽渣、废超滤膜、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和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纯水制备的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滤料、电泳涂料废包装桶均由生产厂家回收。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2

电捕焦油资源化利用及厂区扩建项目

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约820米处

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晋昇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增2台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自身工艺产生的电捕焦油75t/a,扩建员工宿舍1300㎡及成品库车间900㎡,装修现有办公大楼,重建厂区大门。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现有工程电捕焦油收集箱、电捕焦油器等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电捕焦油收集箱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内的相关要求建设围堰。同时加强废焦油转移过程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现有6台电捕焦油器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电极、密封件,优化供电系统,确保捕集效率稳定在95%以上;更换泄漏的收集管道,采用耐腐蚀、高密封性管道,完善管道接口密封措施,杜绝沥青烟泄漏,同时定期对电捕焦油器运行参数(电压、电流)进行监测记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2.电捕焦油属于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范开展全流程管理。并且本项目资源化利用的废焦油仅限于本公司现有工程产生的75t/a,禁止接收利用任何外单位(包括其他炭素企业、焦化企业等)产生的废焦油。

3.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炭素企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各项要求。

4.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5.焦油储罐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6.焦油喷射器系统全程电伴热保温并覆保温层,防止焦油冷凝堵塞。

焦油喷射器燃烧废气与焙烧炉废气一起引入1套SNCR脱硝+喷淋脱硫+高压电捕焦油+湿电除尘器+电捕焦油器+脱硫塔+湿电除尘器组合装置,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45米。

7.办公生活采暖依托原有供热系统,利用烟气余热进行供热。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项目生产不用水,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冷却成型水池补水。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托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公司现有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电捕焦油器捕集的电捕焦油,收集回用至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3

电捕焦油资源化利用项目

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约750米处

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公司

山西晋昇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增1台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自身工艺产生的电捕焦油60t/a。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运输扬尘采取进场道路硬化、限载、箱式货车运输、道路洒水、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车辆采用箱式车辆运输,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期食堂要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现有工程电捕焦油收集箱、电捕焦油器等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电捕焦油收集箱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内的相关要求建设围堰。同时加强废焦油转移过程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现有3台电捕焦油器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电极、密封件,优化供电系统,确保捕集效率稳定在95%以上;更换泄漏的收集管道,采用耐腐蚀、高密封性管道,完善管道接口密封措施,杜绝沥青烟泄漏,同时定期对电捕焦油器运行参数(电压、电流)进行监测记录,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2.电捕焦油属于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范开展全流程管理。并且本项目资源化利用的废焦油仅限于本公司现有工程产生的60t/a,禁止接收利用任何外单位(包括其他炭素企业、焦化企业等)产生的废焦油。

3.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合格的原料,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本工程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炭素企业绩效分级C级指标各项要求。

4.所有产尘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严格采用袋装、桶装、封闭、覆盖等抑尘措施。做好除尘器卸灰措施。

5.焦油储罐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6.焦油喷射器系统全程电伴热保温并覆保温层,防止焦油冷凝堵塞。

焦油喷射器燃烧废气与焙烧炉废气一起引入1套SNCR脱硝+喷淋脱硫+高压电捕焦油+湿电除尘器+电捕焦油器+脱硫塔+湿电除尘器组合装置,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45米。

7.办公生活采暖依托原有供热系统,利用煅烧炉余热进行供热。生产区不采暖,不得新建采暖设施。

8.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加强厂区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环保登记、悬挂环保号牌,使用国IV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项目生产不用水,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冷却成型水池补水或厂区洒水抑尘。确保全厂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

9.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现有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电捕焦油器捕集的电捕焦油,收集回用至焦油喷射器资源化利用。

10.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1.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料场出入口等易产生PM排放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运营期按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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