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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产权流转交易,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
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递减累进方式计算,向成交方收取,标准如下:
1. 标的金额(人民币:万元)100(含)以下,按照费率1%进行收取; 2. 标的金额(人民币:万元)100-500(含),按照费率0.8%进行收取; 3. 标的金额(人民币:万元)500-1000(含),按照费率0.6%进行收取; 4. 标的金额(人民币:万元)1000以上,按照费率0.4%进行收取。
每笔交易最低收取成交方200元。
联系人: 李国栋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底价(元/年): 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