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水环保(宜兴)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服务(含运输)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江苏无锡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光水环保(宜兴)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服务(含运输)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SWGC-GZ-2026-02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水环保(宜兴)有限公司危废污泥处置服务(含运输),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水环保(宜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宜兴市荆溪北路 108 号

2.2 项目规模:光水环保(宜兴)有限公司宜兴市工业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

含水率

60%以下的危废污泥(危废污泥编号:HW49,772-006-49),预计约 600 吨,由中标

的危废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合规处置。实际应根据业主方生产、处置需要及成本控制要求来确定

危废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泥接收量,招标人对各中标人接收处置的污泥数量不作任何承诺。

2.3 服务期限:六个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六个月)。本项目产生的脱水生化污泥和脱水

物化污泥目前正在按照鉴别规范进行危险特性鉴定。鉴定周期为六个月,鉴定期间污泥按照危

废处置。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水环保(宜兴)有限公司宜兴市工业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 6

0%以下的危废污泥(危废污泥编号:HW49,772-006-49),中标人须满足宜兴市工业污水厂

干化污泥预计处置量需求及时合规处置。中标的污泥处置单位须保证在接收、临时贮存、处置

等方面全面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标准,确保所接收污泥全部进行有效、合规、合法处

置。

2)本次招标将根据投标人实际有效数量及业主方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及招标过程的实际

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污泥形态、气味、运输成本等各种因素进行报价。(报价包含运输

费、叉车装卸费用)。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投标人须取得具有区县(或以上)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具的对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处

置予以批准、同意的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投标人污泥危废处置工艺为焚烧,并具备日均处理

危废污泥

10 吨/日或以上的处置能力;

(4)投标人自有运输单位的,须提供自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配套运输

单位的,须提供配套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5)其他要求:本项目涉及危废处置,危险废弃物运输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投标人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污泥处置正

在履约满半年或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合同、污泥转运联单或发票等合同履行

/验收证明内容完

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合同履行

/

验收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

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

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

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8 月 13 日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

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

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

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

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的,

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ent.

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

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通

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

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

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联系方式

标 人:光水环保(宜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5 楼

系 人:吴广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wuguang@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

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ter.h

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10.4 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现场审查小组经现场实地核查

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财务信息、相关业

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07 月 31 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