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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光大环保能源
(杭州)有限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度飞灰运输服务采购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NYGC-GZ-2026-0027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
(杭州)有限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度飞灰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
(杭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
(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峰村大坞里2.2 项目规模:不涉及。2.3 服务期限: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2 月 28 日止(具体起始服务期以甲方通知
为准)
.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起运地的飞灰
接料作业、运输和目的地的飞灰卸车、其他约定情况的处理作业。
项目预估未螯合的飞灰(原灰)年产量为
22000 吨。具备满足采购方飞灰日产日清能力,
最大运输间隔不超过
24h。
本次飞灰运输服务主要以吨包和袋装平板车运输、罐装车飞灰运输服务两种模式。中标单
位所使用的运输车辆须严格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运输标准,且尾气排放应达到国六标准。中标单
位至少需为采购方配备两辆罐装运输车、一辆平板运输车辆以及一辆备用罐装车,以确保飞灰
运输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平板车的使用与否,以采购方发出的通知为准。
运输终点:运输距离约
80-160 公里。具体根据各处置单位运行情况和调度计划等实际情
况进行安排。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危
险货物运输
(9 类)。
(
4)投标人辖属车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危险货
物运输
(9 类)。
(
5)中标后需依照浙江省相关运输要求开展备案,具体备案要求以浙江省管理规定执
行。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个已
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
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
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
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
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
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
8)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的。
3.5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14 时
(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
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
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 14 时(北京时
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投
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
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的,
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ent.
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 14 时(北京时间)。6.2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
行通知)。
6.3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时间,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集中解密。开标结果通
过投标管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投标管家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
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
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峰村大坞里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501
联 系 人: 刘琦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uqi@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
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
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及资料,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ter.h
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刘琦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