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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标段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一、招标条件
我项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标段】现对【室外塑木地板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分包项目性质(名称):【建筑工程专业分包】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标段项目室外部分,总建筑面积18.95万㎡】
3.工程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滨河路以南、河堤路以北、杨凌大道以西,高研路以东区域】
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日历天,随总包进度同步施工】
5.招标范围:【招标方所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塑木地板工程作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表。
3.近三年施工业绩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供应/服务/劳动/施工能力,满足现场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6.财务状况: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厂家需提供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厂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厂家授权中的任何一项即可)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参与磋商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获取
资审通过后,各投标人自行在陕建云采平台查收招标文件。
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