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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安区贾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DK1)项目室外弱电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范围:1、项目名称:长安区贾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DK1)
2、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与常顺街十字东南角
3、招标范围:长安区贾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DK1)项目室外弱电专业分包工程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采购内容在营业范围内,最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具有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进行供应,服务态度良好,能够保证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材料标准,能够提供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体投标。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招标日程安排:
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平台实际为准)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sjyunc.com/上接收招标公告、并报名,进行资格预审。现场情况联系人:何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问题联系人:于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平台实际为准)发布招标文件
3、投标人质疑和招标人答疑:投标结束之日前48小时前通过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向招标人递交质疑,标人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答疑书,超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权拒绝答复,凡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质询、澄清,均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格预审通过后,领招标文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有串标、或者围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无故不和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待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返还。
6、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长安区贾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DK1)项目室外弱电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单位缴纳,不接收私人缴纳。
7、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户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莲湖路支行
银行账户:6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180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单价 |
备注 |
1 |
车行道闸系统 |
详见清单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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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人行通道闸系统 |
详见清单 |
项 |
1 |
||||
3 |
四线电子围栏 |
详见清单 |
项 |
1 |
||||
4 |
巡更系统 |
详见清单 |
项 |
1 |
||||
5 |
背景音乐广播系统 |
详见清单 |
项 |
1 |
||||
6 |
视频监控系统 |
详见清单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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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建筑垃圾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成品保护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2.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分包单位进场需要提供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按照总承包方要求进行备案。 4.材料进场后需要提供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资料,按规定需进行复检的,在监理见证下取样送往指定试验室进行检测,施工过程中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各项验收工作。 5. 以上单价包含所有材料费(主材+辅材)、场内二次搬运、人工费、验收、材料复检、工程资料编制组卷、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配合验收等相关费用。 6. 以上合同价款,含税总价为 元 ,不含税总价为 元 ,其中增值税为: 元 ,增值税率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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