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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南区DK1-7、8、11号楼户内精装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南区DK1-7、8、11号楼户内精装修
招标单位(盖章): 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赵慧霞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因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需要现对 南区DK1-7、8、11号楼户内精装修专业分包 进行招标。为了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良好管理水平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 专业分包 单位,现依据国家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公开招标 。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地址: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渭路东侧,泾环北路北侧,泾晖路南侧,渭丽路东西两侧;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该项目建筑总面积101262.06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817.94㎡,地下建筑面积29444.12㎡。
结构类型:DK-1包括5#楼(住宅,26/-2层,剪力墙)、6#楼(住宅,17/-2层,剪力墙)、7#楼(住宅,20/-2层,剪力墙)、8#楼(住宅,26/-2层,剪力墙);地下车库(-2层,框架);11#楼(配套,2层,框架)、12#楼(幼儿园,3层,框架);DK-2包括1#楼(住宅,22/-2层,剪力墙)、地下车库(-2层,框架)。
采购数量:具体数量请祥见招标采购清单。
以上描述只是对工程宏观特点的粗略描述,具体准确的特点详见图纸。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等,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1招标范围:
2.1.1 包含南区DK1-7、8、11号楼户内精装修图纸范围(除石膏自流平、集成式卫生间、地暖模块、锁扣地板、乳胶漆墙顶面、石膏线、钢制防火门、木门、木门门套、入户门外)的所有施工内容;
2.2招标技术和质量要求:
2.2.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且满足图纸要求。如图纸、技术要求、规范有冲突时以标准高的为准。
2.2.2按照招标单位与工程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及其它相关质量要求。
2.2.3中标单位物资进场前1周内须提供样品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招标单位检验合格后对样品予以封存,所有进场物资一律不得低于样品标准。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全过程跟踪质量检查和验收,投标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若验收达不到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及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因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双倍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3、计划工期
3.1计划工期: 9个月,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
3.2上述开工日期有可能提前或推迟,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因招标单位、工程业主、图纸设计等原因,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此因素,不得以提前或推迟开工日期为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款。施工总工期内包括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并且投标单位不能影响其他分包队伍下道工序的进行;
4、安全文明施工
4.1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标单位的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2由于投标单位不遵守安全规范规定及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等因素,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投标单位承担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
4.3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的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堆放,做到工完场清,费用已含在中标价款内。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投标单位承担的工作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4.4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达到约定目标,投标单位应承担因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结算总价下浮5%。为达到上述标准,投标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中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5投标单位进入工地的管理及施工人员必须规范使用安全帽,均需穿着反光衣,按军事化管理。安全帽及、反光衣均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由投标单位承担费用。所有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各个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现场场地有限,招标单位不提供现场住宿,投标单位所有人员食宿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6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4.7投标单位在现场必须配合其他分包进行有序施工,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
4.8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工程结束时前保证现场干净整洁,无建筑垃圾,否则不进行最终结算。
5、材料约定
5.1投标单位自行采购主材,选用品牌需经招标单位确认。
5.2投标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根据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大合同选用的品牌表进行采购,材料品牌以甲方选定为准,二线以上品牌。
5.3进场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对应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场合格证书等技术证明资料,并同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等共同验货与接收方可使用。否则,一切材料退场及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材料的各种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4投标单位负责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各种资源(包括辅材等)在正式使用前,质量均须经招标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切材料退场及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在竣工结算时投标应向招标单位上交规定的验收相关资料等。否则不予最终结算。
二、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业绩 / 注册资本金 500万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纳税人资格要求:R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3.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以下要求: / 。
4. 投标单位均已通过《投标资格预审》。
5. 投标单位均已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的扫描件(财务三大报表需盖章),投标单位均应通过《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7.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最新年检过的法人经营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
8. 相应的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齐全,能够提供与投标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9. 同意按合同范本内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10. 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1.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企业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525612504@qq.com,若超时发送或不发送者视为放弃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以陕建云采平台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sjyunc.com/)。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以陕建云采平台时间为准。
2、公告发布媒体: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sjyunc.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22日 17 时,以陕建云采平台时间为准。标书送达地点为:线下开标地点。
(1)线上开标:(https://www.sjyunc.com)。
(2)线下开标地点: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EPC总承包经理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建工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经开泾渭路公租房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联系人:赵慧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5256125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