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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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同意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的批复》(港北政函〔2026〕34号),同意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现将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共6086万元。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资金25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32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223万元。

(一)支持产业发展到户以奖代补项目:安排资金1500万元,其中从中央财政衔接安排1005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495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产业项目:安排资金490万元,其中从中央财政衔接安排280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10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安排资金518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小额贷款贴息:安排资金40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安排(资金指标均下达到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二、就业项目

安排资金24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安排1194万元,自治区资金安排1266万元。

(一)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项目:安排资金280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二)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资金280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安排(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三)公益性岗位补助:安排资金1900万元,其中从中央财政衔接安排914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986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0万元、港北区农业农村局1100万元)。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安排(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根竹镇幸福社区完善架空层消防设施(架空层安装喷淋系统及烟雾感应报警器):安排资金83万元,从中央财政衔接安排(资金指标下达到根竹镇人民政府)。

五、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安排资金486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

(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67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通村路、通户路等项目:安排资金30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三)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8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水利局)。

(四)小型桥梁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1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港北区交通运输局)。

六、2026年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费

安排资金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9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30万元(资金指标下达到乡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地址:港北区农业农村局,港北区行政中心B406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gbnyncj@vip.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汇总表

      2.港北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表

                                            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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