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陇海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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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LHYYFW-2026-02

2.项目名称:开封市陇海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中标确定方式: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其中评审阶段分为文件评审和现场考察评审,均为合格制。

5.供应商数量:1家

6.服务内容:职工餐、患者餐、营养餐、会诊餐、值班餐、病区送餐、食堂运营管理、食品安全与卫生、设备维护、环境保洁等全流程餐饮服务,需具备应对突发情况能力,如运营期间出现设备设施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院内供餐,能够在2小时内调集食品保证供餐服务正常运行。

注:投标人负责接收原有设备并按需求购置新设备,设备列表及价值见招标文件

7.管理费:800元/月

8.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9.水电燃气费、人员工资及其他:自理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1.服务期:合同签订12个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医院同意可续签1年。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餐饮服务公司,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提供有效的证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经营经验:至少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500人及以上)或医疗、教育机构(1000人及以上)食堂运营经验。

5.食品安全管理: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6.人员配置:拥有专业的厨师团队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所有员工需持健康证上岗,并接受定期培训。

7.应急预案:制定有针对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三、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排序不分先后)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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