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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覆盖全面、保障适度、服务便捷、管理规范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9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老龄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141号)等政策文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实际起草了《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29日(星期三)之前反馈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联系人:庞欣燕;
联系电话:5181011;
邮箱:hsmzj5181011@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