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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高龄津贴申请、审核、发放与监管流程,切实保障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33号)《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4〕3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9日(星期四)之前反馈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联系人:庞欣燕;
联系电话:5181011;
邮箱:hsmzj5181011@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