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成都理工新闻网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四川成都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成都理工大学

二、承办单位

成都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成都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体育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教务处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体、美、劳”素质教育中心

三、新闻单位

党委宣传部

四、竞赛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日,提前项目4月15日14:30开始

五、竞赛地点

成都理工大学东区运动场

六、参加单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能源学院(页岩气现代产业学院)、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院、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锂资源与锂电产业学院)、管理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地理与规划学院、生态环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沉积地质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成都理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学院)、宜宾校区、各部门工会。

七、竞赛项目

(一)学生项目

1.田径

男子组(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女子组(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2.健身操舞

(由体育学院安排师生指导,具体办法附后,开幕式上进行)。

3.太极八法五步

(由体育学院安排师生指导,具体办法附后,闭幕式上进行)。

(二)教工项目

1.田径

男一组(37周岁及以下):7项

100米、200米、800米、1500米、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

男二组(38周岁—45周岁):4项

100米、200米、800米、铅球

男三组(46周岁—53周岁):2项

200米、实心球

女一组(32周岁及以下):6项

100米、200米、800米、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

女二组(33周岁—40周岁):4项

100米、200米、800米、铅球

女三组(41周岁—48周岁):2项

200米、实心球

2.趣味项目

(1)单人项目(男一组、女一组无项目)

男二组(38周岁—45周岁):3项

飞盘九宫格、摸石过河、欢乐套圈

男三组(46周岁—53周岁):4项

飞盘九宫格、摸石过河、欢乐套圈、公鸡下蛋

男四组(54周岁及以上):6项

飞盘九宫格、摸石过河、欢乐套圈、公鸡下蛋、飞镖掷准、沙包掷准

女二组(33周岁—40周岁):3项

飞盘九宫格、摸石过河、欢乐套圈

女三组(41周岁—48周岁):4项

飞盘九宫格、摸石过河、欢乐套圈、公鸡下蛋

女四组(49周岁及以上):6项

飞盘九宫格、摸石过河、欢乐套圈、公鸡下蛋、飞镖掷准、沙包掷准

(2)集体项目:

车轮滚滚(男女各3人,不限年龄组,共6人) 六人七足(男女各3人,不限年龄组,共6人) 一圈到底(男女各4人,不限年龄组,共8人)

(三)师生混合项目

红旗接力4×100+2×200+1×400+1×800,男女师生(4男4女),不少于1名处级干部,教职工不少于4人,不限年龄,此项目各学院不得弃权。

八、参赛办法

所有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凡参加800米及以上径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办理赛前20天以内由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凡有心脏病、肝功能、高血压及其他有不适宜体育运动的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否则后果自负。

(一)学生参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报名时以学院为单位。各单位可报男、女代表队各1队,各队每个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3.每项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6人。

4.参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处级干部),教练2-4人。

(二)教工参赛办法

1.凡我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运动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报名时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各部门工会均可报男女代表队各一队,各队每个单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和集体项目;每项接力与集体项目,各单位限报1队。

3.严格按照年龄段报名参赛,年龄以*开通会员可解锁*内(含4月15日)满周岁为准;不能升降年龄组参赛(集体项目除外),一旦发现将取消比赛成绩。

4.教工比赛项目解释权归校工会委员会。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田径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学生项目中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三个项目设预、决赛,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余各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以秩序册为准)。

3.分组决赛时,若遇一组运动员成绩相等,则按1/100秒成绩决定名次,若仍相等则名次并列且取消下一名次,若属判定最后一名时,则一律并列。

4.体育学院和宜宾校区运动员径赛只有一个赛次(预赛成绩即为录取名次的成绩),田赛可以参加决赛,但不占其他学院运动员决赛名额。

体育学院和宜宾校区分别采取并列但不占其他学院运动员名次位置的方法录取名次。即:每个项目根据决赛名次成绩,所有运动员进行第一次通排名次,体育学院运动员在前八名的位次即为其最终名次;除开体育学院运动员后,宜宾校区运动员和其他学院运动员进行第二次通排名次,宜宾校区运动员在前八名的位次即为其最终名次;其他学院运动员进行第三次通排名次,其在前八名的位次即为最终名次。

5.若运动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需提前持学院证明向编排记录组提出申请,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续项目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6.无故缺席、不服从裁判、不遵守赛场纪律或不遵守体育道德行为,每人次扣除团体总分5分(为确保安全,因身体原因中退者不在此列,不予扣分)。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学生比赛

1.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按以下方式录取和计分:

(1)录取前十名,分别按15、13、11、9、7、6、5、4、3、2计分;

(2)名次之外,男子5000米在21分钟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计1分;

(3)名次之外,女子3000米在17分钟以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计1分。

2.除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外,其余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分。

当参赛人(队)数等于或少于八人(队)但多于三人(队)时,则按参赛人(队)数减1名次录取和计分;当参赛人(队)数等于或少于三人(队)时,则取消该项赛事。

3.出现名次并列时,则无下一名次,将并列名次和下一名次的应得分数相加后平均分配。如果录取的最后一名并列,则将最后一名应得分数平均分配。

4.凡在本次比赛中,在符合破纪录条件下打破国家、省、市、校纪录者,分别按25分、20分、15分、10分加计团体总分,并给予破纪录奖励。同时破两级以上纪录者按其所破最高级纪录加分及奖励。

5.集体项目(健身操舞、太极八法五步)双倍计分。

6.团体总分按各学院代表队运动员田径项目+健身操舞+太极八法五步三大项的总和综合计算,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体育学院和宜宾校区历经三轮通排后与其他学院并列排名;如遇总分相同,以破纪录人次多者列前,如又遇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7.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将颁发奖牌与证书,获得四至六名的运动员将颁发证书;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队将颁发奖匾。

8.大会以代表队为单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成都理工大学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9.大会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增设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等评选(办法另定)。

(二)教工比赛

1.教工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单人项目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男女各一半);当参赛人(队)数等于或少于八人(队)但多于三人(队)时,则按参赛人(队)数减1名次录取和计分;当参赛人(队)数等于或少于三人(队)时,则取消该项赛事。

2.团体总分的计算:按各部门工会男、女运动员比赛各自所得分值之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如遇总分相同,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和集体项目前八名的队颁发奖品;男、女团体总分获前八名的部门工会颁发牌匾。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裁判员由体育学院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和报到

1.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另行通知),运动会代码为:(另行通知)。

(2)各参赛队务必于4月2日下午17:00前完成网络报名、提交报名表;并打印出纸质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4月6日17:00前交体育学院办公室(综合实验楼C102)。

参赛单位打印报名表时,请务必按规定使用A4纸打印,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将被退回。若纸质报名表与网上电子报名表不一致时,以网上电子报名表为准。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到

裁判员于4月15日13:00综合实验楼C102报到;宜宾校区代表队须集中统一往返,做好旅途、食宿的安全工作。

十三、其他

1.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情况需更改项目时,必须持学院证明于4月8日前向编排记录组提出申请。

2.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学院及全体裁判员必须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成都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成都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宜宾校区代表队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