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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毛洋晒场地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毛洋晒场地面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
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为改造广场面积约1500平方米,原有场地绿化菜地清理干净,场地根据周边道路标高平整压实,现状绿化花坛铲除,场地内桂花树移植,场地雨污水管道、雨污水井修复(场地排水利旧)等。
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广场改造,桂花树移植,雨污水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https://yzggjy.nbyz.cn/xzjsgc/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宏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林书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人:浙江宏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镇海庄市街道中官西路1277号启迪科技园区B4五层
联 系 人:应工、徐工、方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