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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集士港镇集士港村集体资产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乡镇系统栏获取公开选取文件 ,并于2025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CJY2514
项目名称:集士港镇集士港村集体资产租赁项目
标段划分:3个;
标段划分招租规模、年租金最低限价(同年租金评估价)、允许经营业态等具体如下:
标段码 |
名称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评估价 (元/年) |
评估单价 (元/年.㎡) |
允许经营业态 |
标段1 |
新街菜场(编号20) |
459.00 |
149000 |
324.6 |
净菜超市 |
标段2 |
公租房(编号40) |
3469.00 |
116600 |
33.6 |
公租房 |
标段3 |
原卫生院场地北面场地 |
占地5亩 |
124000 |
24800元/年.亩 |
停车场、驾校培训、仓储、物流 |
租赁期:标段1:3年 ;标段2:3年;标段3:自租期计算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0止。
选取范围:标段范围内的租赁标的物承租且自行承担运营、环保、消防、安全、保洁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未提供的则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则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选取)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选取)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公开选取公告及招标(选取)文件下方的“招标(选取)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选取)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3、招标(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2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本次选取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在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标段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
标段2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标段3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自然人投标的,必须以投标自然人名义提交)。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账号:8127*开通会员可解锁*0
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公开选取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标段号,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选取公告发布
选取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士港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集士港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曙区集士港镇科创北路200号恒宇中心610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史工、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