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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竞包人:对发包文件中“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要求(第1.3.2条)调整如下:
原“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日历天(竞包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现调整如下:
“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竞包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发包人:余姚市梨洲街道古路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宁波建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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