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茶院镇道士桥村双宫大地山集体土地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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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茶院镇道士桥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对宁海县茶院镇道士桥村双宫大地山集体土地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本项目地点位于宁海县茶院镇道士桥村双宫大地山,承包面积约60亩,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2、项目用途要求:本地块为永久基本农田,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规定使用土地。承包期内,仅限种植一年生农作物,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花木、果树、苗木、药材等;不得挖塘养殖,不得建设畜牧场饲养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不得用于建房、修路、堆场等任何非农业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承包方未按规定使用土地的,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承包期限:10年。

4、承包底价:300元/亩·年(含本数),报价精确至元,竞标报价不得低于承包底价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租。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标。

三、竞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2、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3、银行帐号:6*开通会员可解锁*4791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 时前实际到账。

6、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一律通过竞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竞标保证金。(注:缴纳竞标保证金时需在备注里注明竞标人名称与项目名称)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标而拒绝。

7、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竞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用于抵作履约保证金及部分承包款。

、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紫园大厦13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竞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注:竞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竞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4、购买竞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 2026 年05月27日14时30分。

6、开标地点:宁海县茶院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内会议室)。

7、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

、中标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竞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竞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竞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承包款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为十年,分三期付款(三年一期,后四年一次性付清;每期承包款在前一期承包款基础上提高5%):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承包款自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后续一期承租款于上一期承包款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租,已支付承包款、履约保证金均不予返回,场地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均无偿归招租人所有并由招租人任意处置。

、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必须依照招租文件规定,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农村产权平台、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上发布。

没有报名和购买竞价文件的竞标人不能参加竞价。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的竞价文件

、其他

1、在承包期限内,如遇招租人需要工程建设或上级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中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所造成不能种植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性补偿处理,但承包人仅享有其中当年农作物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租人所有。

2、承包区域内基础设施新建、维修及种植物补种、养护均由承包者自负,在承包期内至结束须保护好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及种植物,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3、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租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4、承包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归招租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5、招租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租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6、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租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宁海县茶院镇道士桥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宁海县茶院镇道士桥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紫园大厦13楼

联系人:胡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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