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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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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融资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挂牌所需的相应批准; 2.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承诺将按照不低于增资公告披露的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等要求择优选择投资方并签订增资协议。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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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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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蚌埠宏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BBCQ2026GQJ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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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预披露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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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正式披露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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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 所在地区 |
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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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募集 资金总额 |
不低于23023.84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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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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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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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1、补充项目公司流动资金,专项用于公司酒店项目建设及主业经营发展,保障传感谷B地块酒店商业综合体项目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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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1.增资达成的条件: (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增资企业经审计并经有权部门评估备案或核准的净资产评估值/本次增资前增资企业注册资本”。 (2)意向投资方符合募资金额、比例等要求; (3)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并通过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发生以下情况,本项目终结: (1)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 (2)意向投资方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及原股东就增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公司治理结构、增资方案等)达成一致。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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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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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发挂牌新引进投资人 |
8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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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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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融资方唯一股东认缴注册资本50万元,实缴金额为0元,认缴出资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宜。增资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继。 3、本次增资募集资金全部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新增注册资本金由新引进的投资人按规定另行实缴。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现状,以不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增资价格进行增资。 5、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增资协议》生效且投资方付清增资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转入增资企业指定账户,投资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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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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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蚌埠宏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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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大学科技园西楼18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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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利君 |
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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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50万 |
股 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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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数 |
1 |
职工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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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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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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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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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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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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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度 |
2026年度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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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575596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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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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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575596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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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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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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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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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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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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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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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59600 |
0 |
5755960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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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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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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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蚌埠市临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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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蚌埠市临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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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及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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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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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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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价保证金100万元,交纳至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增资企业经审计并经有权部门评估备案或核准的净资产评估值/本次增资前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竞价保证金。 3、本项目只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4、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一致,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6、意向投资方须自被融资方确定为最终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以及增资后的《公司章程》,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含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本项目交易费25万元。 7、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见附件2): (1)已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增资企业出资人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次认购,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本方同意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增资凭证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若成为融资方新股东,认可融资方对增资后公司的组织机构治理安排。 (4)本方同意若非融资方原因,如发生保证金扣除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 (5)本方同意本次企业增资完成后融资方不再继续使用“宏鑫商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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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告知 |
1、意向投资方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做好尽职调查,主动查阅相关审计、评估、财务文件。如有疑问,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融资方提出询问,并以融资方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成交后,投资方不得以不了解融资企业状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交易机构、融资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投资方需认真阅读《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意向投资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意向投资方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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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设置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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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金额(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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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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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缴纳信息具体以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意向投资方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报价,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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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
投资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未成交:成交公示期止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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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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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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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投资方确定方式 |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投资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报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8G以上内存,10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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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登记方式 |
意向人自备电脑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bbaee.com.cn)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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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操作链接 |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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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登记材料 |
(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买人须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清晰、完整、合法有效,请各竞买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PDF文档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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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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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投资蚌埠宏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决策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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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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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价时间 |
1、自由报价期*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00元/次。 2、各竞买人须在自由报价开始后及时登录电子竞价系统,检查是否能成功登录竞价系统,并做好报价准备,以免因无法登录或登录报价时间不充足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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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确认书的领取 |
1、《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2、《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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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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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方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期(报名期)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不得署名)向融资方或交易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投资方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6685878@qq.com邮箱,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融资方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门户),该公告内容为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投资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投资方应主动上网查询。融资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意向投资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融资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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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责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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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融资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融资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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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责任和违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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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下列事项,融资方有权取消投资方的投资资格,投资方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交易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融资方的补偿,不足的融资方有权追偿。 1、投资方对提交的投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投资方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签署《增资协议》的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增资价款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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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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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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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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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传真 |
—— |
网址 |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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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技术支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贾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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