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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相关规定要求,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规划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首次信息公示,同时征求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马鞍山慈湖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6—2035年)
2、规划时限: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其中2026-2030年为近期,2030-2035年为远期
3、规划范围:规划适用于马鞍山慈湖化工园区规划区域内,规划范围为:东至圣戈班铁路、中杭路、天门大道,南至慈湖路,西至恒通路、电业路、化工路、联合路、中橡大道、慈湖河,北至犁尖湾河、太子大道,总面积约2.5344平方公里。
4、规划目标:近期(2025-2030年)筑牢长江一公里管控区产业发展基础,重点推进精细化学品产业板块特色化、专业化建设。在精细化学品板块,精准聚焦日化品、功能环保产业链核心配套需求,重点研发生产皮肤调理剂、阴离子乳化剂、功能水处理剂、贵金属回收相关配套产品,此类产品广泛应用于日用化妆品、纺织印染、工业废水处理、有色金属冶炼及环保资源再生等领域,提升板块产业协同发展能力。远期(2030-2035年)重点聚焦精细化学品与生物医药两大核心产业提档升级,在精细化学品板块,重点布局生物防腐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贵金属新材料等关键配套材料,进一步拓展其在日用化工、食品加工、高端制造、环保资源利用等下游领域的场景应用;在生物医药板块,精准引进行业头部企业与优质项目,重点拓展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合成生物学相关产业化布局,依托合成生物技术创新拓展功能性食品添加剂等高附加值产品品类,实现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与创新链融合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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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64485144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规划有任何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公参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了解该规划情况,发表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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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