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杨海龙(组长)、余勇、罗平(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合计金额:84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乐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116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B座22楼2220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