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上、三龙、荷泗长潭电站大坝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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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上、三龙、荷泗长潭电站大坝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龙上、三龙、荷泗长潭电站大坝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MYJX2026-06),招标人为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龙上、三龙、荷泗长潭电站大坝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MYJX2026-06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预算:人民币54万元(不含税)。

2.5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90天之内向审定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等召开安全鉴定会议所需资料,具备召开安全鉴定会议的条件。

2.6施工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官径村(龙上水电站);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三龙水电站);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过龙村(荷泗长潭电站)。

2.7招标范围:(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是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或者是水利部《关于公布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单位的通知》(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可以承担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单位;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大坝安全鉴定业绩】,且应附有获得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投标时应提供原件核查,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发票,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信用中国”截图并附上信用信息,格式见第七章)。

3.5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3.6 除此之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声明书):

3.6.1 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属于分公司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及相关隶属证明。

3.6.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6.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6.4 愿意且有能力为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

3.6.5 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6.6 未被纳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3.6.7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曾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公司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3.6.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9 投标人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应主动如实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包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6.10 投标人应主动、如实披露其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及招标人旗下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包括关联法人关系及关联自然人关系)。未按要求如实披露或存在隐瞒关联关系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凡符合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4. 投标报名的方式、邮箱(或地点)和要求如下(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

4.1 线上投标报名的方式、邮箱和要求: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要求线上报名提供的资料与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4.2 线下投标报名的方式、地点和要求: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总工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同时须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要求线下报名提供的资料与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有效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资格审查于报名时进行预审,开标时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审。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整(¥10,800.00);

7.2 履约保证金:招标评审结果公告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不足10%部分必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补足。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开标会议结束后30日内退还。

7.3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

7.4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7.5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MYJX2026-06);

7.6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汇款方式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以供查询;

7.7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8 提交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18 0401 0400 0267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工 138 2384 1987 曾工 134 3011 7707

联系电话:0753-2212 998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58号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7楼

现场踏勘联系人:(龙上水电站)谢站长 138 2383 9925

(三龙水电站)谢站长 138 2386 2962

(荷泗长潭电站)张经理 135 0237 8828

9.招标人拥有本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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