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关于2026年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内蒙古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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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兴发工业硅氮气、仪表气、氧气供应项目

乌海市乌达区乌达工业园区兴发工业硅院内

乌海市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内蒙古利永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压缩干燥空气系统1套(处理能力40000Nm3/h);PSA制氮装置2套(单套产气量1500Nm3/h);氧气供气系统1套,包含50m3氧罐2台、2000m3气化器2台;空气及氮气后备系统1套,包含50m3液氮储罐2台、5000Nm3/h气化器2台。厂房、中控室、配电室、配件仓库、危废仓库及循环水系统。

(一)废气

该项目生产运营阶段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凝游离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凝游离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属于清净下水,仅含有少量泥沙颗粒(SS),均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噪声源为空压机、泵等,根据预测结果,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在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分子筛、废氧化铝,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由厂家回收;淤泥,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转运处置。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含油棉纱,企业设置1座危废库,建筑面积50m2,用于暂存废机油、含油棉纱,均采用密闭桶装。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应小于3吨,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及时清运处理。

2

乌海市乌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

乌海市乌达区卫生建康委员会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乌海市乌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占地面积2163.09 m2,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及乌达区疾控中心实际情况,项目总建筑面积2070.8m2,主要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一栋(内部设置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及基础设施设备配套等。

(一)废气

该项目生产运营实验室检测化验、配制溶液时产生极少量废气,由于实验类型的不同,根据样品前处理工艺的差别,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其中有机废气均以为非甲烷总烃计(甲醇、丙酮、甲基叔丁基醚等有机物均以非甲烷总烃计),无机废气则为氨气、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使用有机溶剂及无机溶剂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集中抽送至5层通风机房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高于楼层高度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距离地面高度27m;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处于室内,污水处理设备均为密闭设备,且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基本不会产生废气,通过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加强通风的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无组织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液贮存量极少,且均置于密闭容器内,采用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排风扇、容器密闭、加快周转频次、减少暂存周期的措施,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化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放,最终进入乌达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废水(此部分废水为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依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管道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乌达区城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设备,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的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噪声排放东侧、北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考虑到西侧及南侧临近城市主干路,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有主要有生活垃圾、其他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废容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药品、实验室废液、废培养基、医疗废物、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车间微电解填料包和有机溶剂吸附包、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弃实验用具及沾染危险化学品包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于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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