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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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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内蒙古东景中科科技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生物降解改性材料和10万吨生物降解制品项目 |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租赁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厂房) |
内蒙古东景中科科技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远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建设混凝土固废破碎研磨再回收利用生产线,总占地面积42673平方米。具体建设钢结构加工车间两座,20万立方/年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封闭堆棚一座,配套中联重科双180混凝土搅拌机组一座,办公楼及必要的附属建筑。 |
(一)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挤出废气、吹膜废气及印刷废气。拟在全自动配料系统进料口上方安装顶吸式集气罩装置,将混料粉尘收集后引入1 套“布袋除尘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挤出、吹膜和印刷工序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工艺,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产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防治措施可行。 (二)废水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排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量仅4.74m3/d,乌达园区污水处理厂可容纳本项目废水的排放,排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三)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立磨机、混合机、活化机、造粒机、切粒机、振动筛、磨光机、对接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噪声。采取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本项目营运期间厂界东、南、西、北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粉尘收尘、残次粒料、膜边角料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废水性油墨桶、废印刷板、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包装材料、粉尘收尘定期外售给当地废品回收站;除尘灰、残次粒料、膜边角料定期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9m2),定期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