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发布时间: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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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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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部分 前 言

一、编制目的

(一)任务由来

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新立矿山,其位于石屏县城12°方向,直距29km处,距离黄草坝水库540m,隶属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石屏县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石屏县人民政府下发《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屏县2023年度第一批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的批复》(石政复〔2023〕86号)文件同意采矿权出让计划项目,按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出让矿区面积为0.0806km2,开采标高2040m至1940m,*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红河州仟泓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完成了《云南省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详查报告》《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并取得相关批复,详见附件4、附件5,根据《开采方案》,该矿矿区面积为0.0806km2,开采标高2040m至1940m,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0万t/a,服务年限为5.0年(基建期7个月,生产期4年5个月)。

*开通会员可解锁*,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开对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拍卖出让,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竞得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同年12月27日,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采矿权成交进行公示,矿区面积为0.0806km2,开采标高2040m至1940m,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0万t/a,出让年限为5.0年(含基建期),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出让合同。

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根据自然资源部颁布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矿区生态修复编制指南(临时)》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需要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在此背景下,采矿权人“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特委托“云南语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

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不包含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固体废物利用等治理工程部署内容。

(二)编制目的

本方案编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矿山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等调查,制定矿山企业在建设、开发、闭坑阶段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落实矿山企业对矿区生态修复义务,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区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并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区生态修复的有效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三)编制情形

该矿为新立矿山,首次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情形为新立。

二、服务年限

根据采矿权成交公示信息,该矿出让年限为5年(含基建期),从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本项目后期需通过公示、生态修复费用提取、公告等结束后才能取得采矿许可证,本方案服务年限基准日期暂按*开通会员可解锁*计算。《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服务年限由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5.0年(基建期7个月,生产期4年5个月),生态修复期1.0年和监测管护期3.0年组成,共计9.0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服务年限划分表

编号

阶段

年份

年度

1

设计生产服务年限

5.0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生态修复期

1.0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管护期

3.0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

9.0年

-

在方案服务年限内,涉及用地(含用耕用林用草)范围、使用期限、损毁类型等发生变化的,采矿权人应当于取得相关用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半年内,对方案进行修编;涉及采矿许可证延续及开采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编制方案;若矿业权发生变更,应保证生态修复义务相应变更与接续。

第二部分 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信息表

采矿 权人 信息

采矿权人名称

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25MAEMPLNK61

联系人

管仲斌

联系地址

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杨广城村委会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园区3—11栋

采矿权证证号

待批

拟申请采矿权有效期限

5.0年

采矿权面积

0.0806km2

采矿权有效期限

待批

采矿许可证号

开采主要矿种

建筑石料

用石灰岩矿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其他矿种

方案编制情形

☑首次申请采矿许可 □扩大开采区域 □缩小开采区域

□变更开采方式 □变更开采主矿种 □延续 □其他

矿区生态修复

方案服务期限

9.0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单位名称

云南语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12MA6PPH6K5Q

联系人

左文雄

联系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170号

编制负责人

姓名

专业

职务/职称

签名

左文雄

水工环

项目负责

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专业

职务/职称

签名

邹治云

造 价

工程师

左文聪

采 矿

工程师

李 凤

土地复垦

工程师

一、基本情况

1.采矿权范围

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新立矿山,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0806km2,开采标高2040~1940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万t/a。

2.期限

根据采矿权成交公示信息,该矿出让年限为5年(含基建期)。

3.地理位置

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石屏县城12°方位直距约29km处,行政区划隶属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石屏县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

4.方案重编、修编情况

本矿山为新立矿山,本矿山为第一次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二、矿区基础调查

(一)矿区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矿区位于滇中中山亚区南部山区,属低中山岩溶地貌,地势呈东高西低,地形坡度约15°~30°,局部大于40°,矿区最高点位于矿区北部,海拔2040m,最低点位于矿区西南部,海拔1934m,相对高差106m。地形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

2.水文气象条件

(1)水文

矿区内及周边地表水系发育,周边主要地表水系为黄草坝大沟,黄草坝大沟为曲江次级支流,发源于黄草坝小寨后山,溪沟被修建为黄草坝水库,水库面积约1.27km2,黄草坝大沟向东汇入曲江。

(2)气候

矿区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8℃,极端最高气温29.2℃,最低-4℃。无霜期317d,初霜期12月14日左右,终霜期1月30日左右。年降雨量800~1000mm,年均降水量961.5mm,降雨多集中在5~9月间。偶有降雪,年最大降雪量32.5mm。年均日照2308.4h。年均相对湿度75%。以东南风居多,平均风速1.9 m/s。

3.土壤状况

项目区土壤以黄红壤为主。土壤酸性重,盐基、氮、磷、钾及有机质含量都偏少,突出表现为磷钾含量低,有效性差。土壤土层厚度一般1.5~5.0m。pH偏酸性。

4.植被状况

矿区植被类型为半湿常绿阔叶林和暖温性针叶林,植被覆盖率较高,林木为人工林和次生林为主,天然植被以灌木和杂草居多,植被覆盖率约70%,常见果树为大杨梅树、桃,乔木有华山松、云南松、旱冬瓜、杉木、雪松;灌木主要为马桑、火棘、戟叶酸模、清香木等;草本植物以禾本科和蕨类植物为主,原历史损毁区自然修复的植被主要为马桑、火棘、象草、地石榴等。

(二)社会经济概况

矿区隶属于石屏县哨冲镇哨冲村和龙朋镇清水塘村委会,具体概况如下:

哨冲镇:哨冲镇位于石屏县北部,距县城71公里,地处东经102°04′至102°39′,北纬23°51′至24°04′,东邻龙朋镇,南接新城乡、大桥乡,西连龙武镇,北交峨山县小街镇,总面积255 5平方公里。境内最高海拔2544米,最低海拔1400米。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气温15—16℃。年平均降雨量在800—1000毫米。

龙朋镇:龙朋镇隶属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地处石屏县北部,东接建水县,南连新城乡,西与哨冲镇接壤,北接玉溪市通海县,距石屏县城51km,区域总面积295.89平方千米。

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属于山区。距离镇15.00公里, 国土面积34.83平方公里,海拔1900.00米,适宜种植粮食、烤烟等农作物。有耕地2830.50亩,其中人均耕地1.56亩;有林地33375.00亩。全村辖7个村民小组,有农户508户,有乡村人口1887人,其中农业人口1885人,劳动力1328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242人。2024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5478.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567.00元。 农民收入以第一产业为主。

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哨冲村隶属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地处镇南边,该村距镇政府所在地2公里,到镇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县70公里。全村耕地面积3,324亩,人均耕地1.3亩,林地32,378.20亩。全村国土面积26.67平方公里,海拔1930米,适合种植烤烟、蔬菜等农作物。2024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5689.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741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为主。

(三)矿山生产建设情况

本矿山为新立矿山,目前还未生产。

(四)地质环境现状

根据野外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本次调查区内主要发育1处潜在不稳定地质体BW1,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五)土地损毁与修复现状

本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为10.3221hm2,其中已损毁2.4892hm2,拟损毁7.8329hm2,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损毁旱地0.0389hm2、果园0.9518hm2、乔木林地6.5390hm2、灌木林地0.2522hm2、其他林地0.0125hm2、其他草地0.0856hm2、采矿用地2.3945hm2、农村道路0.0139hm2、沟渠0.0276hm2、田坎0.0061hm2,按损毁方式统计:压占损毁2.5087hm2,挖损损毁7.8134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重度损毁8.9273hm2,中度损毁1.2383hm2,轻度损毁0.1565hm2;按损毁土地权属统计,属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的为6.7574hm2,属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的为3.2801hm2,属石屏县龙朋林场的为0.2846hm2。

(六)生态状况

矿区所处石屏县哨冲镇的生态系统是一个典型的低中山岩溶地貌复合生态系统,矿区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滇中中山亚区南部山区,区内地貌始于喜马拉雅造山运动,形成山间断陷盆地。水系发育,沟谷深切,溯源浸蚀,有大面积的流水侵蚀地貌、溶蚀地貌以及现代水文网。地势以山多地少、山河相间、岭谷并列、高差悬殊、垂直明显为特点。大桥河以南、五郎沟河以北为中山湖盆地貌,五郎沟河以南属岩溶山原地貌。北、西、南三面受河流强烈切割,多高山深谷,群峰突起,山势陡峻。

该区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8℃,年降水量961.5mm。区内地表水系为红水系,矿区地表水比较发育,矿区外围西侧发育有黄草坝水库,矿区南西侧发育1条冲沟。该区域同时为地质环境脆弱区,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矿产开采及陡坡垦殖存在加剧水土流失,影响森林植被覆盖率。

根据矿山对周边地表水土进行监测结果可知,现状土样所有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说明矿山采矿现状污染风险较小,本项目采矿对土壤影响较小。

综上,现状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

矿区范围及影响范围不在划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区内无有价值的自然景观,不在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禁止开发区及城镇开发边界内。

三、矿区生态环境问题

(一)矿区地质环境问题

1.现状

(1)不稳定地质体

根据现场调查,本次调查区内主要发育1处潜在不稳定地质体BW1,现状无矿业活动,现状影响程度为中度。区内无其他重要工程设施活动,距村庄相对较远,目前主要破坏区内土地及植被资源,现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且矿山正处于停采阶段,现状无专项工程措施。

(2)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矿区内无珍贵的动植物化石遗迹和具有典型意义的地层构造及地貌景观,无重要的地质遗迹,远离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分布有一历史采区,边坡总高约42m,边坡南北向长约130m,宽约70m,坡度约54°。以往历史采矿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为中度。综上所述,矿山现状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为中度。

(3)含水层破坏

矿区范围内无自然地表水体和井、泉可供利用。未来矿区生产用水从矿区西侧外围的黄草坝水库引入,黄草坝水库蓄水量满足矿山生产需要。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新立矿山,现未进行开采及建设工作,故现状条件下探矿活动对矿区内及周边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程度为轻度。现状条件下探矿活动对矿区内含水层结构影响程度为轻度。综上所述,现状条件下,矿区地质环境问题“轻度”。

2.预测

(1)矿区地质灾害预测

矿山后期采矿活动加剧BW1边坡产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影响程度为轻度。

预测矿山开采及运营期间,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为“中度”;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总体为“轻度”;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程度为重度。

(2)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

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程度为重度。

(3)含水层影响破坏预测

预测未来矿山采矿活动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总体较轻,影响程度为轻度。(二)矿区(二)土地损毁问题

现状:本项目已造成2.4892hm2土地损毁。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损毁乔木林地0.0501hm2,灌木林地0.0446hm2,采矿用地2.3945hm2,按损毁土地方式统计,压占损毁0.7784hm2,挖损损毁1.7108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重度损毁2.3012hm2,中度损毁0.0315hm2, 轻度损毁0.1565hm2,按损毁权属统计,权属均为石屏县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现状下矿山开采对土地资源有一定影响。综上所述,现状条件下,矿区土地损毁问题属“重度”。

预测:本矿山开采拟损毁土地7.8329hm2。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其损毁旱地0.0389hm2、果园0.9518hm2、乔木林地6.4889hm2、灌木林地0.2076hm2、其他林地0.0125hm2、其他草地0.0856hm2、农村道路0.0139hm2、沟渠0.0276hm2、田坎0.0061hm2;按损毁土地方式统计,挖损损毁6.1026hm2,压占损毁1.7303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重度损毁6.6261hm2,中度损毁1.2068hm2;按损毁土地权属统计,属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的为4.2682hm2,属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的为3.2801hm2,属石屏县龙朋林场的为0.2846hm2。预测矿区土地损毁问题属“重度”。

(三)矿区生态环境问题

(1)植被损毁情况分析

本项目占地主要包括历史开采影响区、露天采场、废石场、工业场地、矿山道路、高位水池、表土堆场等,项目共占地10.3221hm2,其中占用植被面积约7.8800hm2。

(2)矿区生物多样性分析

项目建设开挖过程中,矿山工业场地区域植被被破坏殆尽,但项目区植被属我省广域分布种,未有珍稀保护植物分布,其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该项目的实施,其破坏和影响仅限于局部的植物数量,不会造成某种有益物种的消失和显著减少。同时矿区并非野生动物栖息地。从可能游弋至项目区内野生动物生境情况看,绝大部分野生动物生境范围较宽,项目实施对其生境虽有影响,但项目建设范围不大。

(3)矿区水土流失现状

经现场踏勘并询问,矿区生产人员及当地村民对扰动区域内水土流失危害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矿山自建至今未造成大的水土流失危害。

(5)地表水环境影响

未来矿井水经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AO生物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后均能稳定达标。

四、矿区生态修复措施

(一)保护与预防控制措施

1.敏感目标保护

(1)敏感目标分布

经石屏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实地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审核工作,相关部门已审查同意,审查意见: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项目压覆区,矿产资源规划限制区、禁止区等重要地区范围内。矿权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高压线、村庄民房及其他工业设施,周边1000m范围内没有铁路。

(2)敏感目标避让、减缓、保护措施

矿山工程应避让各类敏感区,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地等管理要求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2.地质环境预防措施

(1)不稳定地质体防治措施

人工或机械清除坡面松动危岩体,对无法清除的危岩采用支撑、嵌补等方式进行稳定处理。

(2)含水层保护预防措施

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有毒有害废水、固废淋滤液污染地下水。揭穿含水层的井巷工程,应采取止水措施,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

(3)地形地貌景观预防保护措施

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采矿活动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造成扰动;严格按照设计对固体物集中进行堆放,采用无人机航拍监测地貌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预警预防,避免区内地形地貌景观遭到更严重破坏。

3.生态修复预防措施

矿山采矿用地与生产工艺相结合,必须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避免超范围用地,造成土地损毁。控制由水土流失、泥石流、塌陷、滑坡引起的次生压占、损毁土地的现象。对项目区进行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营造等工程,对区内生态进行修复。

4.表土剥离与植被移植利用

为满足复垦覆土需求,矿山计划在地面工程设施建设及露天采场开采前先进行表土剥离。矿山需通过办理林地使用批复、砍伐证等手续,拥有土地临时使用权,林木处置将由权属人(村集体或个人)负责,果树移植由权属人负责,矿山主要承担植被损毁与植被恢复义务。本矿山植被不具备移植和利用的条件。

(二)生态修复工程措施

本项目修复措施包括保护与预防控制工程、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景观营造工程、监测及管护工程,具体修复措施为:

——地貌重塑工程

1.清理工程

危岩(石)体清理:本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随着矿山的开采,将形成最大开采深度约100m,最终边坡角44-46°的采帮边坡。为维护露天采场边坡的稳定性,本方案设计对采帮边坡坡面的危岩体进行清理,消除岩(石)体失稳坠落风险,保障采场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于拟建矿山道路大多沿山建设,道路建设后内侧将形成一定高度的开挖边坡,为维护道路边坡的稳定性,本方案设计对道路边坡坡面的危岩体进行清理,消除岩(石)体失稳坠落风险,保障过往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清理的危岩体均就近运入露天采场采坑内进行回填平整。

2.防护工程

挡墙措施:由于表土堆场内堆存方量较大,堆放高度较高,堆积物内部结构松散,稳固性差,在极端降雨及地震工况等作用的影响下,易发生表土垮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本方案设计将表土堆场出口处布置编织袋挡墙,在周围设置警示牌,提醒人畜不要靠近;

3.安全警示隔离工程

隔离工程:随着矿山的开采,露天采场将形成一定高度的采场边坡,为防止人畜进入露天采场内,本方案设计在终了边坡坡顶外侧5m~6m处设置钢丝栅栏防护网进行拦挡,栅栏网采用果绿色低碳钢丝公路隔离栅(规格:丝径≥5mm;孔径75mm×150mm;圆钢管立柱:48mm×3mm),整个栅栏高度约1.8m(含预埋柱),每5m设置一根钢管立柱,钢管底座采用C20混凝土基础。

标识牌:设计在进入露天采场路口、高陡采场边坡坡顶及坡脚处,以及表土堆场旁设置永久性警示标牌,提醒过往人员注意。警示标牌材质为铝反光板,版面为三角形,尺寸为50cm×50cm,采用立柱式安装,立柱钢管采用空心管,高度150cm,直径10cm,钢管底座采用C20混凝土基础。

4.拆除工程

建(构)筑物拆除:待矿山开采结束后,采用挖掘机对各场地内无需保留的建(构)筑物进行机械拆除,以恢复其生态或生产功能。

场地拆除:待地表建筑物拆除后,采用挖掘机对硬化场地进行机械铲除,硬化地表以混凝土结构为主,厚20cm。

地表废石(渣)清运:将拆除的建(构)筑物、砌体和废渣等用矿山的矿车进行清运,就近运入露天采场采坑内进行回填。

5.地表整治工程

场地平整:生产项目损坏、占压土地后,使原有的土地形态发生了改变,可能损坏土地的表层起伏不平,难以达到预期的土地利用方向。待矿山生产结束后,本方案设计利用推土机将不平整地段直接推平,根据土地复垦标准,修复为旱地、果园、林地的区域土地平整后,地面坡度不超过25°。

——土壤重构工程

1.表土土壤保护工程

表土剥离:作为复垦工作来说,耕作层腐殖质土的剥离及堆放具有重要的意义。耕作层腐殖质土不仅是复垦土地覆土来源,也是减少复垦投资,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措施。结合项目区土层厚度情况,耕地区域剥离0.8m,园地区域剥离0.7m,乔木林地、草地区域剥离0.6m,农村道路区域不涉及表土剥离。

2.土壤修复工程

表土回覆:待土地平整结束后,将表层熟土平铺于其表面。复垦方向为旱地区域:全面覆土50cm;果园、乔木林地区域:覆土50cm;由于修复其他草地区域坡度较陡(≤60°),覆土难度较大,本方案设计采用直接撒播草籽进行坡面复绿,藤本植物利用平台区域所覆的土量进行栽植,故设计不进行覆土。

3.土壤地力提升工程

土地翻耕:对原地表土壤被压实区域进行土地翻耕,增加土壤疏松度,提高土壤质量,采用机械翻耕,翻耕深度40—50cm。

表土培肥:表土储存期间,本方案设计在土壤堆放表面撒播光叶紫花苕予以培肥及固土。绿肥采用光叶紫花苕,种子撒播密度为60kg/hm2,选优良种子,发芽率85%,连续培肥5年。

土壤培肥:

①耕地复垦区:

本方案对修复为旱地区域采取了表土回覆和土地翻耕的工程技术措施,但由于覆土不肥沃,翻耕土层压占时间过久,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则本方案设计对其采取撒播光叶紫花苕、施商品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工业场地每亩按1000kg予以培肥,每年施用一季,在大春作物种植前作底肥施用,连续培肥3.0年。

②园地、林地复垦区:修复为果园、林地区域采用穴状施商品有机肥,栽种果树、乔木前在坑内施底肥,每穴施肥2.0kg,灌木每穴施肥1.0kg,其他区域按500kg/亩予以施商品有机肥。

——植被重建工程

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在采矿过程中,对当地原生态系统的扰动作用,使得原植被受到伤害,在项目区的脆弱生态条件下自然恢复植被较困难,且周期较长,为了使受害生态系统能够向着有益的方向演替,需进行人工干预。本方案植被措施主要针对复垦果园、乔木林地和其他草地。

果树树种:主选树种杨梅树,备选树种桃树,结合当地市场供给情况予以选择。

乔木树种:主选树种华山松、柳杉,备选树种旱冬瓜、雪松,结合当地市场供给情况予以选择。

灌木树种:主选树种火棘、马桑,备选树种:杜鹃、戟叶酸模,结合当地市场供给情况予以选择。

爬藤树种:藤本选择爬山虎、葛藤,备选滑叶藤、地石榴,结合当地市场供给情况予以选择。

草本植物:草籽选用象草、狗尾草,备选野古草、黑麦草,结合当地市场供给情况予以选择。

果园修复区:果树(大杨梅、桃)株行距2m×2m,种植密度为2500株/hm2,穴状整地:50×50×50cm,株高>100cm,带20cm土球。

乔木林地修复区:乔木林地复垦区:乔木(华山松、柳杉)株行距2m×2m,种植密度为2500株/hm⟡,穴状整地:50×50×50cm;乔木采用“品”字形结构配置;灌木(马桑、火棘)株行距2m×2m,种植密度为2500株/hm2,穴状整地:40×40×40cm,乔木和灌木采用“品”字形结构配置;草本采用全面撒播,撒播密度为30kg/hm2。

其他草地修复区:坡脚、坡顶双向栽植藤本植物,株距0.5m,穴状整地:30×30×30cm,采用“一”字形结构配置;草本采用全面撒播,撒播密度为30kg/hm2。

——景观营造工程

工程主要修蓄水工程、道路工程,配置PVC塑料管及闸阀等。

(三)监测与管护

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结合矿山已有、已设计监测措施、积极运用新技术进行监测。

1.群专结合监测。沿用矿山已有、已设计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方案,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监测。

2.定期与应急监测相结合。既要对矿山生态修复现状进行定期监测,又要对矿山生态问题严重地区的突发性灾害进行应急监测。

3.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选取矿山生态修复监测方法,并伴随着科技进步和对矿山生态环境认识水平的提高,不断优化监测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选取监测方法和监测手段。

4.管护

项目通过辅助再生、生态重建,主要修复旱地、乔木林地等,各地类通过3年管护最终达成如下主要目标。

5.监测及管护工程量统计

监测:本矿山《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共设置监测点28个,其中矿区地质环境监测点7个,土地资源监测点14个,生态系统监测点7个。

管护:本矿山《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表土管护面积0.3825hm2,管护频率为2次/年,管护年限为表土堆放年限,总计5年;耕地、田坎管护面积5.1449hm2;果园管护面积0.5485hm2;林地管护面积2.2363hm2;草地管护面积2.2377hm2;管护频率为2次/年,管护年限为修复后3年;配套工程维护、修缮2次/年,管护年限为修复后3年。

(四)相关协同措施

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设计的边坡参数进行开采,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的开采,确保矿山开采安全性和可靠性。开挖形成的边坡需按设计的边坡角修坡,清除坡面松动浮土,采取边开采边修坡清理浮土,防止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

矿山采矿用地保障可通过“先复垦、后用地”或“承诺复垦”的方式解决用地指标问题。矿山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或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产生的腾退指标可用于办理新增采矿用地手续。

五、工程部署

(一)总体部署

1.总体目标任务

本方案确定矿山服务年限结束后修复责任面积为10.3221hm2,实际修复面积为10.3221hm2,其中修复为旱地4.3732hm2,果园0.5485hm2,乔木林地2.2363hm2,其他草地2.2377hm2,农村道路0.0139hm2,沟渠0.1304hm2,水工建筑用地0.0104hm2,田坎0.7717hm2。复垦率为100.0%。‌

2.总体部署

本方案制定的工程部署,共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该阶段为矿山生产期,主要对拟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管护,同时对不再使用的场地进行修复;对矿区及影响区进行实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修复措施。

(2)第二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该阶段为全面修复期及管护期,对损毁区进行全面修复,同时进行实时监测、管护。

(二)阶段实施计划

1.近期复垦修复期:基建期~生产期第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所属生态区块:历史采矿损毁用地、露天采场1960m平台以上区域。

(2)目标任务:乔木林地1.5301hm2,其他草地1.4929hm2。

(3)工程措施及工程量:

保护与预防控制工程:

①钢丝栅栏防护网:在采场顶部布设钢丝栅栏防护网1111.0m2。

②安全警示隔离工程:布设警示牌总计7块,其中表土堆场、废石场各1块,露天采场5块。

③清理工程:露天采场边坡威岩清理1553.00m3。

地貌重塑工程:

①地表整治工程:场地平整4590.30m3。

土壤重构工程:

①表层土壤保护工程:表土剥离、收集45905.45m3,剥离的表土优先用于即将修复场地,剩余的运至表土堆场堆放,表土堆场撒播光叶紫花苕0.3825hm2,连续5年

②土壤修复工程:表土回覆6868.0m3,垒土埂160.0m3,总计6938.0m3。

③土壤地力提升工程:乔木林地土壤培肥1.5301hm2,其他草地土壤培肥1.4929hm2。

植被重建工程:栽植乔木(华山松、柳杉)4208株,栽植灌木4208株,栽植藤本植物32844株,撒播草籽3.0230hm2。

景观营造工程:布设水箱2座,PVC管500m,滴灌带2260m。

监测与管护工程:

①地质环境监测:①地质环境监测:总计7个点,其中露天采场内边坡的稳定性监测布设3个,对废石场、表土堆场内堆放物的稳定性进行监测各布设1个监测点,对拟建矿山道路面及边坡区的稳定性进行监测布设1个监测点,对工业场地等场地的稳定性进行监测布设1个监测点。

②生态系统监测:布设生态系统监测点7个,其中植被损毁及动植物物种丧失监测布设2个点,地表水污染监测布设1个点,土壤污染监测布设4个监测点。

③土地资源监测:布设土地损毁监测点7个,复垦效果监测点2个。

④管护工程: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管护面积3.0230hm2。

2.闭坑修复期:闭坑后第1~4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生态区块:露天采场未修复区域、工业场地、废石场、表土堆场、矿山道路。

(2)目标任务:旱地4.3732hm2,果园0.5485hm2,乔木林地0.7062hm2,其他草地0.7448hm2,农村道路0.0139hm2,沟渠0.1304hm2,水工建筑用地0.0104hm2,田坎0.7717hm2;

(3)工程措施及工程量:

保护与预防控制措施:

①钢丝栅栏防护网:在采场顶部布设钢丝栅栏防护网960.80m2。

②安全警示隔离工程:检查已布设的警示牌,若有损坏则更换。

③清理工程:露天采场边坡威岩清理797.0m3。

地貌重塑工程:

①拆除工程:建筑物砌体拆除面积(1-2层)318.00m2,拆除体积270.30m3,硬化地表拆除120.0m3,地表废石清运390.30m3。

②地表整治工程:场地平整24329.88m3。

土壤重构工程:

①土壤修复工程:耕地修复区表土回覆23812.0m3,园地、林地修复区表土回覆14154.20m3,垒土埂70.0m3。

②土壤地力提升工程:旱地土壤培肥4.3732hm2,果园土壤培肥0.5485hm2,乔木林地土壤培肥0.7062hm2,其他草地土壤培肥0.7448hm2。

植被重建工程:栽植果树1508株,乔木(华山松、柳杉)1942株,栽植灌木1942株,栽植藤本植物16385株,撒播草籽1.4510hm2。

景观营造工程:修建50立方蓄水池6座,PVC管1000m,滴灌带1140m。

监测与管护工程:

①地质环境监测:在上一年监测基础上继续监测,总计7个点。

②生态系统监测:在上一年监测基础上继续监测,总计7个点。

③复垦效果监测:布设复垦效果监测点6个。

④管护工程:对已修复区域进行管护,管护面积7.2991hm2。

(三)测算工程量

该矿山工程量详见下表:

修复工程工程量表

一级

项目

二级项目

三级项目

四级项目

工程内容

计量

单位

工程

量汇总

保护与预防控制工程

清理工程

边坡威岩清理

威岩(石)体清理

m3

2350.00

安全警示隔离工程

防护工程

钢丝栅栏防护网

m2

2071.80

标识牌

警示牌

7

地貌重塑工程

拆除工程

建(构)筑物拆除

砌体拆除

建筑物砌体拆

除面积(2层以下)

m2

318.00

建筑物砌体拆除量

m3

270.30

场地拆除

硬化场地铲除

m3

120.00

地表废石(渣)清运

拆除废渣清理

m3

390.30

地表整治工程

场地平整

土(石)方回填平整

m3

28920.18

土壤重构工程

表层土壤保护工程

表土保护

表土剥离

m3

40905.45

表土存放(撒播光叶紫花苕)

hm2

1.9125

土壤修复工程

耕地修复

表土回覆

m3

23812.00

土地翻耕

hm2

13.1195

园、林地修复

表土回覆

m3

14154.20

垒土埂

m3

230.00

土壤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培肥

种植绿肥

全面撒播光叶紫花苕子

hm2

13.1195

商品有机肥

旱地区域

hm2

13.1195

果园区域

hm2

0.5485

乔木林地区域

hm2

2.2363

草地区域

hm2

2.2377

植被重建工程

植被恢复工程

栽植果树

栽植果树

杨梅

1508

栽植乔(灌)木

栽植乔木

华山松、柳杉

6150

栽植灌木

火棘、马桑

6150

栽植藤本植物

栽植藤本

滑叶藤、爬山虎

49229

撒播草(籽)

撒播草籽

戟叶酸模、狗尾草和象草

hm2

4.4740

景观营造工程

灌排工程

集雨工程

蓄水池

6

移动水箱

2

PVC管

m

1500

滴灌带

m

3400

六、经费估算及资金来源

(一)经费估算

本项目生态修复静态投资估算费用总计354.9992万元 ,动态投资总额431.879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开通会员可解锁*23万元 ,设备费0万元,其他费用63.8108万元 ,监测管护费用27.7775万元 ,基本预备费18.0124万元 ,风险金9.0062万元 ,差价预备费76.8800万元 。土地复垦面积10.3221hm2(154.83亩 ),单位面积静态投资22928.10元/亩,单位面积动态投资为27893.50元/亩 。

矿区生态修复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预算金额

各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1)

(2)

(3)

工程施工费

*开通会员可解锁*23

54.74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63.8108

14.78

监测与管护费

27.7775

6.43

(一)

监测费

16.6300

3.85

(二)

管护费

11.1475

2.58

预备费

103.8986

24.06

(一)

基本预备费

18.0124

4.17

(二)

价差预备费

76.8800

17.80

(三)

风险金

9.0062

2.09

静态总投资

354.9992

82.20

(一)

静态亩均投资

22928.10元/亩

动态总投资

431.8792

100.00

(一)

动态亩均投资

27893.50元/亩

(二)资金来源

“谁损毁,谁复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生态修复义务人承诺本项目的生态修复资金由企业全部承担,生态修复资金从企业分期计提,并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在项目建设期间,生态修复方案的资金来源于基本建设费用,在稳定生产后,生态修复费用来源于矿山生产成本。

(三)资金提取

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应当在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修订)及本方案生态修复费用提取计划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生态修复费用专门账户,按照本生态修复方案确定的生态修复费用,足额提取生态修复费用。

经计算,在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年限内,生态修复工程静态总投资354.9992万元,动态总投资431.8792万元。本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5年,方案设计生态修复费用在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结束前一年计提完毕,因此本方案分4期进行计提,从本《方案》通过审查且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开始提取生态修复资金。本矿山生态修复第1期预存费用为71.8792万元,满足《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第一次预存的金额不得少于生态修复费用(静态)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且不得低于当年投资额度的规定;第2~4期按预存费用不得低于当年动态投资费用的规定进行预存。具体生态修复费用缴存费用如下:

生态修复费用提取计划表

年份

分期

年度生态修复

费用预存时间

年度生态修复费

用预存额(万元)

阶段生态修复费

用预存额(万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1期

公示结束30天内

71.8792

431.8792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2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3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4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0

合计

431.8792

431.8792

第三部分 结 论

1.本矿山为新立矿山,采矿权申请人为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矿区面积0.0806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建设规模为100万t/a;开采标高为2040~1940m;开拓方案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采矿方法为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2.本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为10.3221hm2,其中已损毁2.4892hm2,拟损毁7.8329hm2,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损毁旱地0.0389hm2、果园0.9518hm2、乔木林地6.5390hm2、灌木林地0.2522hm2、其他林地0.0125hm2、其他草地0.0856hm2、采矿用地2.3945hm2、农村道路0.0139hm2、沟渠0.0276hm2、田坎0.0061hm2,按损毁方式统计:压占损毁2.5087hm2,挖损损毁7.8134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重度损毁8.9273hm2,中度损毁1.2383hm2,轻度损毁0.1565hm2;按损毁土地权属统计,属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的为6.7574hm2,属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的为3.2801hm2,属石屏县龙朋林场的为0.2846hm2。

3.《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服务年限为9.0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方案》服务年限内,若矿山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或采矿权变更(生产规模、开采范围、开采方式等)手续时,该方案需根据新的开采方案或矿山开采初步设计进行修编;若矿业权发生变更,应保证生态修复义务、责任和资金的相应变更与接续。若矿业权发生整合,最终的矿业权应包括所有被整合的矿业权生态修复义务、责任和资金。

4.本方案确定生态修复复垦责任面积为10.3221hm2,实际修复面积为10.3221hm2,其中修复为旱地4.3732hm2,果园0.5485hm2,乔木林地2.2363hm2,其他草地2.2377hm2,农村道路0.0139hm2,沟渠0.1304hm2,水工建筑用地0.0104hm2,田坎0.7717hm2,复垦率为100.0%。根据“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生态修复工作。

5.《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服务年限为9.0年,在方案服务年限内,生态修复静态投资总计354.9992万元 ,动态投资总额431.8792万元 。土地复垦面积10.3221hm2(154.83亩),单位面积静态投资22928.10元/亩 ,单位面积动态投资为27893.50元/亩 。生态修复费用纳入生产成本,生态修复资金由“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6.生态修复监管执行按动态资金管理,预存资金不足时,要及时足额追加相关费用,确保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其他

(1)根据开采方案圈定的废石场堆存面积,堆高,其容积小于后期废石堆存量,建议矿山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尽快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并根据设计优化废石场范围、堆高等内容,同时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的堆置高度进行堆放,并采取拦挡和防洪等相应措施,确保堆积物稳定,避免引发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2)加大矿区周围绿化程度,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以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以期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3)待方案评审通过后,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并设立专门账户。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生态修复工作顺利进行。生态修复资金必须存入专门账户,统一调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生态修复工程中。

(4)本方案修复前后林地面积减少,建议后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林地修复面积,同时按林业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此外,在后续生产及建设过程中,矿山应根据实际用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示当地土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完成各场地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5)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进行开采,根据露采边坡的结构、高度等影响稳定性的因素变化及时优化开采方式,确保开采的安全进行。本矿山采帮边坡为岩质边坡,坡度较陡,坡高较大,及时进行危岩清理,加强监测,确保其危害性和危险性降低。

(6)废石场西侧分布有永久基本农田,其与永久基本农田最近距离仅为3.0m,矿山后期生产过程中须对永久基本农田做好保护,禁止破坏或影响永久基本农田。

(7)该矿为新建矿山,方案中平面布置图(露天采场用地范围、废石场用地范围、矿山道路范围)主要参照开采方案,若后期用地范围发生改变,建议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及实际用地情况修编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便矿区生态修复与矿山开采同步,确保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的措施、年度计划的可实施性。

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

采矿权人名称

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

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语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矿区基础面积信息

矿区面积

8.0600公顷

矿区生态修复责任面积

10.3221公顷

方案服务年限

9.0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受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红河州晓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在蒙自组织专家对云南语锦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会前审阅报告、会上听取了编制方和矿业权人的介绍,经会上讨论,会后编制单位修改,参会专家复核后,形成以下专家组审查意见:

一、矿山基本情况

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新立矿山,其位于石屏县城12°方向,直距29km处,行政区隶属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开通会员可解锁*,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开对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拍卖出让,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竞得该采矿权,其矿区面积:0.0806km2,开采标高:2040m至1940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0万t/a,出让年限为5.0年(含基建期)。

二、问题识别诊断及修复可行性分析

(一)矿区地质环境问题识别诊断

矿山在2020年前后进行过短暂的试采行为,根据现场调查,现状采场内分布有1处不稳定地质体,此外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影响程度为中度。矿山现状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为中度。现状条件下探矿活动对矿区内含水层结构影响程度为轻度。现状问题分析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

受损预测分析认为,矿山开采及运营期间,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为“中度”;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总体为“轻度”;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程度为重度。预测评估基本可信。

(二)矿区土地损毁问题识别诊断

矿山开采拟造成10.3221公顷土地损毁,已损毁2.4892公顷,拟损毁7.8329公顷。其中旱地0.0389公顷、果园0.9518公顷、乔木林地6.5390公顷、灌木林地0.2522公顷、其他林地0.0125公顷、其他草地0.0856公顷、采矿用地2.3945公顷、农村道路0.0139公顷、沟渠0.0276公顷、田坎0.0061公顷;压占损毁2.5087公顷,挖损损毁7.8134公顷;重度损毁8.9273公顷,中度损毁1.1755公顷,轻度损毁0.1565公顷;根据提供的资料,采场、附属设施均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三)矿区生态环境问题识别诊断

本矿山各地块使用结束后,矿山将立即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对占地区内的植被进行恢复,做到“边开采、边修复”,该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程占地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修复可行性分析

原则同意方案制定的修复目标和任务,矿区生态修复可行性分析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生态修复责任面积为10.3221公顷,修复面积为10.3221公顷,其中修复为旱地4.3732公顷,果园0.5485公顷,乔木林地2.2363公顷,其他草地2.2377公顷,农村道路0.0139公顷,沟渠0.130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104公顷,田坎0.7717公顷,土地复垦率100.0%。

三、生态修复措施与工程内容

原则同意本方案提出的保护与预防控制措施和修复措施:

(一)保护与预防控制措施:1. 生产建设活动中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工作,对开采过程中的固废及时处理;2. 合理利用地表工程,最大程度降低因采矿活动对土地造成的损毁;3. 在地表工程设施区域做好拦挡、截排水及绿化等工作,防止水土污染和流失;4. 做好表土堆场的拦挡、截排水工作,防止诱发地质灾害造成土地损毁及水土流失;5. 布设监测设施;6. 结合开采进度,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

(二)修复措施

1.地形地貌重塑:对潜在不稳定地质体进行危岩清理;各场地停止使用后,清除建(构)筑垃圾,整理场地;

2.土壤重构:①对拟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并对其进行管护,表土不足的及时外购;②对复垦为耕地区域进行土地翻耕;③对修复区域进行覆土;④采用客土法、绿肥法、酸碱中和法等方法,对修复后的土层进行改良,提高土体有机质含量。

3.植被重建:对修复的园地、林地、草地区域选择当地适宜优良树种,适时管护,包括苗木补种、防治病虫害、幼树保护等,同时淘汰劣质树种;

4.景观营造工程:配套水利设施、道路设施,按照审定的方案进行生态修复。

5.监测与管护工程:按照审定的方案实施地质环境、土地资源、生态系统监测,对生态修复区域进行科学管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修复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四、工程部署与经费估算

(一)工作部署

原则同意本方案制定的工程部署,共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该阶段为矿山生产期,主要对拟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管护,同时对不再使用的场地进行修复;对矿区及影响区进行实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修复措施。

2.第二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该阶段为全面修复期及管护期,主要对损毁区进行全面修复,同时进行实时监测、管护。

(二)经费估算

原则同意方案投资估(概)算测算结果。本方案修复面积10.3221公顷,静态总投资为354.9992万元,静态亩均投资22928.10元/亩,动态总投资为431.8792万元,动态亩均投资27893.50元/亩。矿区生态修复费用分4期提取,第一期计提的费用为71.8792万元,已大于静态总投资的20%(70.9998万元)。费用从建设或生产成本中提取,应根据修复工作安排制定矿区生态修复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矿区生态修复工作顺利进行。

五、公众参与

矿业权人及编制单位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征询了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龙朋镇清水塘村民委员会、哨冲镇人民政府、哨冲镇哨冲村民委员会及当地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征询结果在村委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大多数被调查人员对生态修复工作有所了解,绝大多数人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和自然环境能起到积极作用,对该项目开展给予支持。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1.该矿为新建矿山,方案中平面布置图(露天采场用地范围、废石场用地范围、矿山道路范围)主要参照开采方案,若后期用地范围发生改变,建议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及实际用地情况修编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便矿区生态修复与矿山开采同步,确保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的措施、年度计划的可实施性。

2.后期所覆表土需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要求。生产过程中需加强矿区水、土、生态环境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完善相关措施,确保矿山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根据开采方案圈定的废石场堆存面积、堆高,其容积小于后期废石堆存量,建议矿山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尽快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并根据设计优化废石场范围、堆高等内容,同时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的堆置高度进行堆放,并采取拦挡和防洪等相应措施,确保堆积物稳定,避免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本方案修复前后林地面积减少,建议后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林地修复面积,此外,在后续生产及建设过程中,矿山应根据实际用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5.废石场西侧分布有永久基本农田,矿山生产过程中需对永久基本农田做好保护,禁止破坏或影响永久基本农田。

6.矿区生态修复费用应足额计提,保证专款专用;实行动态投资监控,实施过程中费用不足时需追加费用。

七、结论

经专家组合议,本方案同意通过技术审查。方案编制单位按专家组及专家个人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采矿权人使用。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审查名单

序号

姓名

类别

工作单位

职称

1

胡朝华

地质环境类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

贾建强

地质环境类

昆明遐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

张荣贵

林业类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正高级工程师

4

杨家保

土地复垦类

云南瑞优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师

5

戴 翔

预算造价类

红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造价师

附件【石屏砺远发展有限公司石屏县哨冲镇清水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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