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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1、位于阿勒泰喀纳斯景区游客服务中心一段一层1号、3号、6号、7号商铺3年租赁权; 2、位于阿勒泰喀纳斯景区游客服务中心二段一层10号、14号、16号商铺3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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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2025082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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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 |
阿勒泰铁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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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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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及拍卖会 时间 |
公告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拍卖会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开始,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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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的情况 |
按照委托方书面通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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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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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一段一层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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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位置及编号 |
建筑 面积约(㎡) |
租赁期限 (年) |
参考价 (元/年) |
经营范围 |
竞买人条件 |
备注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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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1段1层1号 |
62 |
3 |
182000 |
不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经营商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物价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4、经营者严禁在店内进行熟食加工,同时禁止销售中草药保健品及珠宝玉器等商品; 5、需提供经营方案; 6、拟开展的经营项目,务必严格符合喀纳斯景区业态准入项目的相关要求。 |
第一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租金价格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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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1段1层3号 |
255 |
3 |
931000 |
不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经营商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物价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4、禁止销售中草药保健品及珠宝玉器等商品; 5、需提供经营方案; 6、拟开展的经营项目,务必严格符合喀纳斯景区业态准入项目的相关要求。 |
第一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租金价格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50 |
|
|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1段1层6号 |
60 |
3 |
175200 |
不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经营商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物价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4、经营者严禁在店内进行熟食加工,同时禁止销售中草药保健品及珠宝玉器等商品; 5、需提供经营方案; 6、拟开展的经营项目,务必严格符合喀纳斯景区业态准入项目的相关要求。 |
第一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租金价格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10 |
|
|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1段1层7号 |
60 |
3 |
175200 |
不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经营商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物价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4、经营者严禁在店内进行熟食加工,同时禁止销售中草药保健品及珠宝玉器等商品; 5、需提供经营方案; 6、拟开展的经营项目,务必严格符合喀纳斯景区业态准入项目的相关要求。 |
第一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租金价格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10 |
|
|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段一层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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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2段1层10号 |
70 |
3 |
230000 |
不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经营商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物价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4、经营者严禁在店内进行熟食加工,同时禁止销售中草药保健品及珠宝玉器等商品; 5、需提供经营方案; 6、拟开展的经营项目,务必严格符合喀纳斯景区业态准入项目的相关要求。 |
第一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租金价格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10 |
|
|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2段1层14号 |
91.5 |
3 |
301000 |
不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经营商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物价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4、经营者严禁在店内进行熟食加工,同时禁止销售中草药保健品及珠宝玉器等商品; 5、需提供经营方案; 6、拟开展的经营项目,务必严格符合喀纳斯景区业态准入项目的相关要求。 |
第一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租金价格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20 |
|
| 喀纳斯游客服务中心2段1层16号 |
95.7 |
3 |
315000 |
不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经营商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物价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4、经营者严禁在店内进行熟食加工,同时禁止销售中草药保健品及珠宝玉器等商品; 5、需提供经营方案; 6、拟开展的经营项目,务必严格符合喀纳斯景区业态准入项目的相关要求。 |
第一年租金价格不变,自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租金价格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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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位置:喀纳斯贾登峪 2.标的物权属情况: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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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场地的主要用途为:以清单为准 ,不得从事 违法、违规 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租赁经营期间,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服从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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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支付完毕首年租金价款。 2.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委托方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到期,双方无其他争议,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具体情况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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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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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拍品清单中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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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竞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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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现场踏勘岀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联系人:魏鑫 ,联系电话:18509054600,自行了解使用该场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岀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场地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场地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分租、岀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租方需自行安排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承租面积对应的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5.在承租期内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装潢,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6.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日内将承租的场地交还委托方,并保持完好状态,保证能正常使用。 7.承租人应在《成交证明书》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需到拍卖人处进行合同备案。 8.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两年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拍卖,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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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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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出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加价,落槌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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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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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如下: (一) 报名方式:现场书面申请(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邮寄、电话、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 申请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3.授权委托书(制式); 4.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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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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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确认书》 |
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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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保证金处置 |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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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服务费收取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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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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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在“阿勒泰日报”及“阿勒泰鑫诚拍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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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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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魏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 阿勒泰市红墩路12号将军城3期1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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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程志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阿勒泰市红墩路12号将军城3期1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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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鑫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0829-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