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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XMGR2026JL1000387 |
| 项目名称 | 净月区住保中心5套商品房和3个地下车位分零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88.92851156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为净月区住保中心5套商品房和3个地下车位分零转让,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置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标的明细》。 详见网址: https://www.ccprec.com/swPicMore/#/?id=e1f5e91dd*开通会员可解锁*c19fac618988 |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6第663号 挂牌价(万元):88.9285万元 保证金(万元):0万元 竞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限时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1万元 报价周期:90秒 坐落位置:位于净月开发区王家屯用地以东、规划净月甲一路以南 房产证号: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136.75 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目前用途:闲置 附属设施: 是否出租:否 标的展示开始时间: 标的展示结束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本次转让标的为净月区住保中心5套商品房和3个地下车位分零转让,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置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标的明细》。 标的展示时间:2026 年8月 3 日、4 日09:30-11:00 标的展示地点:详见《标的明细》。 重大事项披露: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净月区住保中心5套商品房和3个地下车位分零转让,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置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标的明细》。 有关转让标的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1、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得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得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标的房产水、电、暖气费用如有欠缴,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及《车位转让合同》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及《车位转让合同》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对受让方开具发票。 4、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情况并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5、此次转让的标的中,标的1-标的5的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但已网签备案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名下,转让方不对能否办理产权过户予以承诺,如可办理过户,转让方将负责配合受让方完成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成交后,受让方需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车位转让合同》前,向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物业维修资金,缴纳完成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受让方,如因受让方未缴纳物业维修金导致合同签订延迟或取消,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受让方全权承担。 其中受让方需缴纳上述房屋物业维修资金,具体为: 春江明月A3-3栋606室,面积136.75平,物维标准95元/平,物维金额12991.25元。物维收款账户(在转账时需备注房间号,如**小区**栋**室物业维修资金),户名:刘圣雪,账号:6230 2107 9081 7609,开户行:华夏银行世纪大街支行; 理想城市17栋301室,面积195.66平,物维标准95元/平,物维金额18587.70元。物维收款账户(备注房间号),户名:王硕,账号:6217 9331 3558 4124,开户行:浦发银行临河街支行; 兰溪学府B5栋301室,面积121.66平,物维标准125元/平,物维金额15207.50元。物维收款账户(备注房间号),户名:吉林省宝雍阁集团有限公司,账号:221 000 6980 13000 311 99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永昌支行; 兰溪学府B5栋501室,面积121.66平,物维标准125元/平,物维金额15207.50元。物维收款账户(备注房间号),户名:吉林省宝雍阁集团有限公司,账号:221 000 6980 13000 311 99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永昌支行; 中央公园1、10、15栋(1栋)3310室,面积76.99平,物维标准125元/平,物维金额9623.75元。物维收款账户(备注房间号),户名:吴迪,账号:6231 8100 8080 0624 501,开户行: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长春世纪大街支行; 6、本次车位转让的是地下车位使用权,签订《车位转让合同》之后,需要与物业服务企业就车位管理事宜另行签订《地下车位服务协议》及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承担相关的义务。 7、本标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中未尽事宜由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视为对上述说明及资产现状已知和未知瑕疵的熟知并认可,转让方及产权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转让方式:分零 公告期/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1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车位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5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4、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有完全处置权。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6、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挂牌底价成交不收取交易服务费;增值成交,以成交价超过挂牌价的部分作为增值部分按照10%的比率计算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7、受让方需在完成成交价款支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否则视为无需开具发票。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符合标的物所属地区购房资格要求 竞买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产权中心账户信息(成交价款): 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0098765 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户联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3.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www.ccprec.com 地址:长春市超达路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邸女士 报名登记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冀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