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樱桃防雨大棚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0-27
发布于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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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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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8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樱桃防雨大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5、评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95号-1 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樱桃防雨大棚建设项目 河南州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罗岭乡玄沪街农商银行二楼201室 974,000.00 评审总得分:99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樱桃防雨大棚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杨旭 豫 241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冬红、杨新全、游红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1,68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磁涧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磁涧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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