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市第十四中学机构十四中学教师餐配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4-16
发布于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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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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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2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3

二、合同名称: 十四中学教师餐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ZKGSDL-ZB-2026-005

四、项目名称: 十四中学教师餐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市第十四中学

地 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柳树村13号

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 渊东(大连)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775号

联 系 方 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乙方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损害用餐教师身体健康,影响学校正常运作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所涉及一切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剩菜剩饭剩汤等市场监管部门严令禁止的食物 。3.乙方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4.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易腐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不得少于125g,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于0℃~8℃冷藏存48小时以上,标签记录时间精确到“分”。应做好留样及留样交接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留样冰箱“双人双锁”,专人负责留样管理。同时按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双留样”工作,为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配合甲方做好留样管理。5.食品配送工具和配送包装、容器的选择。乙方配送前对配送工具、食品容器清洗消毒,配送中食品防止交叉污染,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等。运输食品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得混用。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6.乙方应提供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包括但不仅限于: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配送人、收货人信息。配送清单应当至少一式三联,甲方和乙方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并建立档案以备查验。7.乙方供餐方式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配送方式为校外供餐模式供餐,送至学校的餐食温度保持在60℃以上。8.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对服务人员的行为负全责,如服务人员在学校违反学校校规、触犯国家法律、发生意外伤害、影响人身安全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应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企业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完成对合作学校的配送,不得影响当日学校供餐需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当及时向学校、所在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履约要求: 1.时间标准:按照相应的学校安排的时间配送。2.肉类限制:猪、牛、羊类肉品必须采用冷鲜肉。3.主荤要求:家禽类食材所加工主荤菜式每周不得超过2次;油炸类食物每周不得超过1次。4.具体餐标:每人每天15元。

履约期限: 1年

履约地点: 大连市第十四中学

七、验收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关振生 李冰 吴晓峰

九、验收意见: 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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