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龙华口调水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五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后土地污染监测评估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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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布于
山西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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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龙华口调水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五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后土地污染监测评估项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盂县人民政府 www.sxyx.gov.cn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12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采购单位:

盂县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阳泉市龙华口调水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五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后土地污染监测评估项目,本次是为该项目遴选第三方服务单位,本次遴选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

预算金额: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壹拾贰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

根据《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中强化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8号)要求,对阳泉市龙华口调水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五块临时用地[导流明渠(梁家寨乡庄里村)、1号施工点(梁家寨乡庄里村)、3号施工点(上社镇下庄村)、6号施工点(上社镇黄沙口村)、10号施工点(苌池镇北兴道村)]复垦后土地开展污染监测评估。

四、资格要求:

(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被列入正常公开名单,须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职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备案,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

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2.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周六正常上班),在盂县水利局303室获取文件。

2.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6)近3年内相关业绩合同。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递交地点:盂县水利局三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开启(如因其他因素响应文件无法按时正常开启,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盂县水利局三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邀请所有报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遴选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由盂县水利局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盂县水利局

地  址:盂县城隍庙巷10号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盂县水利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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